参与、不确定性与投资秩序的生成和演化——解(7)
2017-10-08 03:43
导读:4.规则、秩序与不确定性 由动机而聚集为一类的投资者群体,最终要形成为具有特定投资风格的金融组织机构,各类不同风格的金融机构通过选择、运
4.规则、秩序与不确定性
由动机而聚集为一类的投资者群体,最终要形成为具有特定投资风格的金融组织机构,各类不同风格的金融机构通过选择、运用与其风格相对应的金融产品,或通过创新设计与其风格相对应的金融产品,参与投资决策的形成。
不同类型的投资者群体从而不同风格的机构,在参与投资决策的过程中,他们之间在投资决策过程的互动中,要遵循既定的规则,而既定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及金融监管及其所形成的制度规则体系,构成了金融系统的规则。投资者群体(机构)遵循这些规则进行投资活动。
但是,这些规则并不最终决定投资决策过程。投资者群体(机构)在遵循这些规则的基础上,通过对金融产品的不同选择、运用与创造,形成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实际发生作用的金融产品的种类构成与数量构成,这些不同投资者群体(机构)所选择的金融产品的数量与种类,就代表着不同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中的不同力,因而,不同金融产品的数量、种类及它们之间的构成,就构成对投资决策最终发生实际作用的投资秩序。
因此,投资秩序是与投资者主观感受从而投资者参与指数、投资者群体联系在一起的。投资者、投资者主观感受从而参与指数、投资者群体,是理解秩序的形成与演化的基本要素。投资秩序的不断演变正是源于不同投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的不同的主观感受,以及由于不同主观感受所形成的不同的参与态度。对于秩序及秩序演变的理解依赖于对于人的动机的理解。这样,我们实际上可以通过两种互动来理解投资秩序的演变,一是投资者从而投资者群体之间的互动,二是既定的金融系统规则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既定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构成的规则,规定着投资者的选择,但投资者通过对既定金融产品、金融机构的选择运用、通过与金融监管的博弈,又不断地演变着既定的金融系统规则,投资者与既定金融系统规则之间实际形成互为建构性( interconstructionality) 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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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从投资者的主观感受出发来理解投资秩序的时候,那么,投资秩序是一个无形的、主观的、不确定的结构,也正因为秩序的这种特性,才决定了秩序的形成与演化是非设计的,是自生自发的。所谓不确定性,就是秩序的这种非设计性。一旦我们认识到实际决定投资决策过程的投资秩序是这样一种性质时,我们就可以理解投资决策中的风险实际上是受到不确定性的规定。
大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不确定性的存在。首先,由投资者动机变化而导致的投资者群体的变化。动机的种类会发生变化,有些动机随时间而不再存在,新的动机类型则不断生成。与动机种类的变化相对应,投资者群体的类型当然要不断地变化。第二,在不考虑动机类型发生变化的情形下,单个投资者的动机会发生变化,当投资者以新的动机代替原先的动机时,这个投资者就从原来的投资者群体中转移出去,加入到新的投资者群体中。这时,不同动机之间的关系就发生了变化,原来重要的、较为广泛的动机,可能变为较不重要也较不广泛。在这里,存在着个体成员的流动,并且仅仅是个体成员的流动,不存在投资者群体从某一类动机中转移的。这是因为没有既定的投资者群体,投资者群体是因投资者动机而聚集的。当动机不存在时,群体就消失;当单个成员的动机变化时,动机之间的结构从而投资者群体之间的结构就发生变化。第三,在不考虑动机种类、结构发生变化的情形下,动机群体的组织化程度的变化可导致群体在投资决策过程中的位置和影响力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实际决定投资决策过程的投资秩序发生变化。
5.秩序结构与群体理性
尽管参与投资决策的投资者是各不相同的个人,但投资者的主观感受却不必然地因人而异,因而,投资者群体的类别数量,将因投资者主观感受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发生变化。从极端说,当全体投资者的感受趋同并完全一致时,这时实际上就存在着一个投资者群体;当每个投资者的感受均不同于其他投资者时,每一个投资者自身就成为一个群体。参与投资决策的,是投资者群体,而不是投资者个人,即使这时每个投资者各有不同的主观感受从而各自成为一个群体,我们也说是投资者群体而不是投资者个人参与投资决策。因为,只是有了群体,投资者的初级动机才能有次级动机即参与动机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