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约束向金融自由化的渐次过渡(3)
2017-10-08 06:38
导读:以国有银行为切入口,发展混业金融机构。我国金融业一直是国有银行垄断,证券和保险市场起步晚,发展尚不充分,应发挥国有银行优势,加快股改,允
以国有银行为切入口,发展混业金融机构。我国金融业一直是国有银行垄断,证券和保险市场起步晚,发展尚不充分,应发挥国有银行优势,加快股改,允许跨行业兼并收购,加快上市步伐。在此基础上尝试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发展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多元化经营。机会并不只属于银行,有条件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尝试开展混业经营。
加快混业经营配套措施的建设。首先,完善现有法律体系,逐步放松业务范围限制,鼓励金融创新和多元化经验,允许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混业经营。其次,规范发展资本市场,大力引进机构投资者,鼓励各类基金的创立,创造条件进行证券市场的资金扩容。最后,加快金融市场的开放,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构建和混业经营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系。变机构性监管为功能性监管,对现行分业监管体系也应加以完善,对现有各监管机构可以予以保留,但鉴于我国银行部门的优势地位,应以央行和银监会为主要监管机构,可在央行下设一个负责各监管机构之间相互协调的部门进行监管协调。
审慎开展资本项目自由化
南京师范大学博导华桂宏教授曾提出“第四重金融约束”理论,该理论主要是考虑短期资本流动在屡次金融危机中对各国金融体系所造成的破坏性后果。一些权威的西方经济学者也将不受限制的、动荡的资本流动视作是引发和延长危机的主要因素 (克鲁格曼,斯蒂格利茨,1998)。亚洲金融危机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加强资本项目管理、限制资本跨境流动,因此资本项目自由化应循序渐进地进行。
对汇率制度进行改革。采取与资本项目开放相适应的有弹性的汇率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有管理的浮动”过于强调管理而忽视浮动,扩大汇率的浮动区间、加大其变动弹性,提高外汇市场的运行效率,在资本流出时发挥逆向调节作用,可以减弱我国资本持续流入带来的通货膨胀压力,还可以减少短期资本的投机性流动。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进行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一方面,改强制结售汇制为意愿结售汇制。意愿结售汇既便利了中资企业和个人,也有利于发展外汇市场和分散汇率风险。另一方面,要完善调控机制,对跨境资本流动进行有效监控。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监测指标体系,增强对资本流动的调控能力。
维持良好的国际收支和对外债务状况,做到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在平衡基础上略有节余,保证合理的外债结构与“适量”的外汇储备。资本项目开放后,我国的整体经济活动更多地暴露在各种内外冲击中,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具备以上一些条件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使我们能较为从容地应对各种冲击。
参考文献:
1. 赫尔曼,穆多克,斯蒂格利茨.政府在东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C].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
2.朱广德.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相关因素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 (4)
3.华桂宏,成春林.金融约束政策批判[J].江海学刊,2004(6)
4.华桂宏,成春林.重新认识金融创新─对我国金融业混业趋势与现行分业监管的思考[J].财经科学,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