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主办银行业务模式对我国的启示(2)
2017-10-25 01:17
导读: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模式的运作方式 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商业银行中占绝对优势,资产业务模式的运作方式表现为“国企—国有银行”模式。我国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模式的运作方式
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商业银行中占绝对优势,资产业务模式的运作方式表现为“国企—国有银行”模式。我国的银企关系有一个根本特点,即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国有企业。尽管国企占GDP的比重不到40%,但它们获取了超过80%的贷款,其中四大国有银行90%以上的贷款在国企,从而使银企关系呈现出以国企与国有银行博弈为主的格局。
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模式的评价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模式源于计划经济,一方面,这一模式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逐步实现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向纯粹商业银行的过渡,极大提高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入世后金融服务业的逐步对外开放,这一模式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形成了巨额的不良资产。我国的银行坏帐主要源自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性贷款,大多回报率低,周期长,管理不善,资金使用随意性大,因此偿还率极低,据估计,上世纪90年代以来,政策性贷款占国有银行贷款的35%以上,其中很大一部分积淀为不良贷款。二是企业的倒逼机制,由于企业的自有资本率低,资产市场不发达,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一旦银行减少信贷,就会使企业陷入困难,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引来政府干预,结果银行几乎不可能以外部力量促使企业还贷,其抵押担保的处置权往往得不到地方法院的支持,这导致银企之间形成一个完全信息的不均衡动态搏弈。三是自身利益的驱动,自上世纪80年代起,央行采取利润留成制度,给每一家专业银行和分支行下达利润指标,并按规定比例分成,在这种情况下,投放基础货币越多,收取利息越多,利润越大,而政策性贷款的扩张正是实现其目标的最好途径。在这种机制下,甚至有银行向企业“送”贷的现象,直到1995年利润留成制度取消后,这种情况才有所缓解。而此前正是不良贷款积淀最多的时期。1999年通过政府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了1.4万亿不良资产后,官方公布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为22%,而根据国外机构的评估值还有50%。由于国家的“剥离”政策导致国有银行在信贷过程中不按市场规律办事,总认为只要把资金贷给国有企业,即使出现信用危机,国家也会搞“剥离”,最终的风险依然是政府,从最新统计数据看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与1999年剥离后相比,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又有了新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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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在运作上只是一个形式。我国目前的债转股方式都是由地方政府申报,国家经贸委审批,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对此均无决定权,而债转股对象条件是“产品适销对路,有市场竞争力,工艺设备先进,债务债权关系清楚,企业领导班子强”等,事实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没有理由造成不良债权。相反它应当是银行盈利的主要来源,而如果这些企业债转股,银行从吃利息变成分红利,对照我国的股市就可以看出,不论企业是否绩优,恐怕没有哪家公司支付的现金会超过其股价对应的贷款利息收入,也就是说,银行的现金收入只会因债转股而减少,同时,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银行很难将转化而来的企业股权转让,流动性鲜有改进。
自身的流动性风险日益增加。我国银行维持流动性的条件是长期的高储蓄率,加之债券、股票市场不发达,金融资产集中于银行存款。同时公众对银行的流动性情况缺乏了解,把国有银行视同国家,从而对银行高度信任。但是,伴随着金融国际化和自由化的发展,商业银行的流动风险日益增大。
日本模式对我国的借鉴
商业银行在一国的经济中主要要实现两大功能,即经济发展和经济稳定(风险防范),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制度也应考虑这两方面的功能。日本的主办银行模式对我国的商业银行的启示可以从这两个方面来分析:
经济发展功能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