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改革步伐,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2)
2017-10-25 03:13
导读:三、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和难点 党的十四大以后,从1992年到1997年,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从旧体制向新制度过渡的阶段,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
三、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和难点 党的十四大以后,从1992年到1997年,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从旧体制向新制度过渡的阶段,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为重点,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随着改革的深入不断扩大。到1995年底,全国共有8738.2万城镇职工,2241.1万离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06.3万职工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210.6万职工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达9500万人;全国有314个市县的42.4万离退休职工实行了医疗费用社会统筹。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全国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0亿元,支出894亿元,累计结余523亿元;1995年全国失业保险金收入35.3亿元,支出18.9亿元。这反映了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形成。 我国现行保障制度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因地制宜,多样。我国传统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实际上是由负责职工的生老病死,不仅承担责任,而且承担管理服务职责,使国有企业特别是老企业负担沉重,也使劳动者缺乏个人责任。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企业实行兼并破产等等,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因此,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计了 多种方案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试点。二是先易后难,逐步扩大。在构筑社会保障新体制的过程中,我国社会保障项目是逐步推开的,首先从养老保险开始,1991年国家决定提高社会统筹的层次;1993年国家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把失业保险扩大到所有国有企业职工;1994年底国务院在镇江、九江两市进行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三是统帐结合,不断转换。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这不仅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险供款来源,也有利于培养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意识。1997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提出在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于城镇各类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全面加快了建立新型社会化养老保险体系的步伐。 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推行的难点:一是不统一,条块分割。由于我国各地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起步时间不同,设计的改革方案也各有不同。从养老保险改革来看,虽然都是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但在缴费比例上,因为企业负担的离退休人员数量和金额不同,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在不同的城市有比较大的差异,有不少城市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大大超过了国务院规定的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要求。同时国家的一些行业主管部门也先行建立了行业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条块分割,使劳动力资源难以流动,社会保障体系各自封闭,防范风险能力也相应削弱。二是措施不力,强制性差。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强制性保险,是国家为企业和职工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编织的一道“安全网”,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而商业保险是为了分散风险、防范风险而自愿进行的投保。由于社会养老保险是以征集保险费的形式筹措资金,因此,一些效益好的企业,特别是离退休职工少的新企业认为是变相的集资摊派,是“劫富济贫”;一些亏损企业也以种种困难为由而拒缴养老保险费。由于缺乏专门的保障,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集率越来越低。据统计,1990年上半年全国养老保险费的收缴率为84%,比上年同期下降9个百分点。三是覆盖面小,调剂性差。现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养老保险主要在国有、集体企业中实行,相当多的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没有参加,个体户更谈不上,失业保险的范围也很有限,医疗保险难度更大,仅仅在少数地方试点,由于覆盖面较小,保险基金的调剂余地很少,容易出现财务危机。四是增值困难,管理多头。现在除少数地方成立了专门的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机构外,大多数地区没有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一些政府部门和行业认为有利可图,为争夺社会保险管理权而成立各自的保险机构,政出多门,交叉管理,不仅互相掣肘,而且造成管理成本增加和社会资源的浪费。同时,由于离退休人员是遗留下来的,老企业过去创造的财富都交给了国家,一些老企业现在经营困难而负担沉重,难以全部承担保险费用,缴费不足而又最需要社会保险。因此,如何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成为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