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穷人信贷权的小额信贷瞄准机制及其偏差研(3)
2017-10-25 04:28
导读:不妨进行小额信贷扶贫瞄准的技术性偏差蕴含的制度性偏差的分析。权势群体会设法取得任何潜在利益的机会,利用制度漏洞与秩序缺陷进行合法寻租。县
不妨进行小额信贷扶贫瞄准的技术性偏差蕴含的制度性偏差的分析。权势群体会设法取得任何潜在利益的机会,利用制度漏洞与秩序缺陷进行合法寻租。县级瞄准格局所形成的“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官员与身处穷乡僻壤的贫困者的鸿沟,极易滋生地方官僚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而项目扶贫模式又使项目成为他们天然的“设租”以致合法寻租的理由。利益多元化的中国,地方政府与贫困农户基于小额信贷的利益博弈,通过权力对于权利的抑制甚至扼杀频频再现。4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贫困农户的委托—代理链中,地方政府作为“关键人”和“中间人”既是中央政府代理人,又是贫困农户委托人,具有双重身份和人格。这种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弊端有四:一是信息成本高且失真。信息传递过程长,累积量大,损失严重;“中间人”很可能有意封锁、误导信息,从而造成自身控制的方便。二是政策“走样”。信息传递的多环节的时滞效应,为“中间人”有意无意曲解政策意图,创造了很好条件。三是“中间人”有全面获取内部信息和分配资源的优势。四是贫困农户行为能力偏弱且被剥夺。由于弱势的地位和不确定的身份,贫困农户既没有监督的权利又无积极性。因他们不是剩余的直接索取者,不仅不能直接从其监督活动中获益,反而要付出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加之任命制的制度限制,他们又缺乏用“脚”投票而惩罚代理人的机会主义的机制和手段。实际上,“中间人”对扶贫资源的代理权,并非来自于贫困农户的直接授权,而是依靠政权的力量,从而其监督的动力被严重削弱。又由于贫困农户作为庞杂的群体,其个体均具有“搭便车”动机,因而实际上缺乏反对“中间人”不当代理的动机、能力和动力。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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