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农业保险模式选择的分析和思考(3)
2017-10-26 01:33
导读:三大模式都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本制度安排,都体现了财政补贴支持的基本特征,体现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业保险计划中的重要作用。但是,三大模
三大模式都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本制度安排,都体现了财政补贴支持的基本特征,体现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业保险计划中的重要作用。但是,三大模式也有各自的特点:
表1 世界农业保险主要发展模式简表
国别 发展依据 扶持措施 组织体系 主要险种 保险责任
美国 《联邦农作物保险法》 保费补贴(53%)、业务费用补贴、免税、再保险服务等 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主办、商业保险公司承办 农作物产量保险和农业收入保险等 一切险
加拿大
《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中央与地方政府协议 保费补贴(50%)、业务费用补贴、免税、再保险服务等 省农作物保险公司主办并直接经营 农作物产量保险 一切险
日本 《农业灾害补偿法》
保费补贴(40%-80%)、业务费用补贴、再保险服务等 农民互助共济组合及其联合会经营 主要农作物和牲畜保险 一切险
法国 《农业保险法》 保费补贴(50%-80%),政府直接干预巨灾风险、免税 政府控股为主体的农业相互保险集团和参股
牲畜死亡、火灾、冰雹和意外事故险等
一切险
资料来源:史建民、孟昭智. 我国农业保险现状、及对策[J].农业问题.2003(9);
龙文军. 法国农业保险制度及经验[J].世界农业. 2003(5);经作者加工而得。
在美国,农业保险主要采用政府补贴和商业保险公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险。这是建立在美国商业保险发展程度较高和美国农业生产集中化、规模化、化的基础之上的,这样的保险公司能够制定出比较合理的保费额度,发生理赔事项也便于定损理赔。所以,商业保险在美国的农业保险中起到了相对较大的作用。在加拿大,农业补贴费用则几乎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担,对农业进行全面支持,这种方式最能体现政府对农业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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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美、加模式在我国却并不能很好的被借鉴。我国幅员辽阔,农业面积大、农民人口多,风险分散,商业保险发展滞后,难以制定出统一的险种和费率。这些因素制约了美国模式在的适用性,我国商业性农业保险自1993年以来的持续萎缩正是这一体现。加拿大则主要靠政府财政支持,这在我国可行性也非常有限。我国虽然每年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农支出都在迅速的增长,但是巨大的风险补偿额却是国家财政难以全部承担的。据统计,2003年美国的农业人均直接补贴为2685.8美元,同期我国财政农业支出达到1754.45亿元人民币,人均仅有228.3元,需补偿的农业风险损失为人均603元,即使全部支出用于农业风险补贴,也只能补偿农民1/3的损失。同时,作为一个后起的发展中国家,我国财政还有很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需要支持,所以完全靠财政来支持农业在我国是行不通的。
不仅如此,美、加模式在实际中很难解决信息不对称和高昂的营运成本的问题。信息在投保人和承保人间的不对称极易形成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保险公司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制定出合理的能够盈利的费率,成本又会相应的增加,导致了即使很高的费率也仍难以获益的局面。政府型农业保险中,农户、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间的博弈又使得补贴对象的选择和补贴金额的确定变得困难,成本也不能够合理控制。
相对于美、加模式,日本和法国采用了相互制农业保险模式,很好地利用了农户的主动性,取得了显著成果。相互保险是一些对同一危险有某种保障要求的人所组成的组织,以互相帮助为目的,实行“共享收益,共摊风险”。相互保险没有股东,不必为股东的短期盈利性所束缚,从而能够为成员提供长期有力的保障。日本和法国的农业相互保险组织就是同地区或相关领域农户间的一种基层小规模风险自我防范的机制,利用农民之间合作意识,不以盈利为目的,以提供信息、服务和积极促进防灾减损为主要目标。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据sigma统计,1999年亚洲最大的9家保险公司中,有8家(全是日本公司)是相互保险公司;在法国,1900-1936年时间里就有4万多家相互保险公司成立,1986年,法国成立了专门的农业相互保险集团公司,经营农业保险及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