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政策性金融:类型及历史轨迹(3)
2017-10-26 06:33
导读:1880年法国农民为了抵制高利贷的盘剥,开始建立农业信贷合作社,1894年和1899年议会颁布法令成立地方农业互助银行和地方农业信贷银行。1920年法国政府
1880年法国农民为了抵制高利贷的盘剥,开始建立农业信贷合作社,1894年和1899年议会颁布法令成立地方农业互助银行和地方农业信贷银行。1920年法国政府为统一管理各地区农业互助信贷银行的业务,成立了国家农业信贷管理局。1926年国家农业信贷管理局改名为农业信贷银行,由农业部和财政部领导,形成一个全国性农业互助信贷体系,一直保留到现在。
在20世纪以前,美国没有专门的农村金融机构,农业信贷资金几乎全部由商业机构和个人提供。
2、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壮大时期
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蓬勃发展时期则始于20世纪20-30年代的资本主义
世界经济大危机。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危机爆发,这次危机导致农产品价格剧跌,农业严重倒退。同时在“国家干预”的经济理论指导下,罗斯福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政”的农业措施,包括国家对农业生产“调节”政策和农业信贷政策。在大力推行调节农业生产政策的同时,政府还拨出大批款项,收购各种农畜产品,以缓解农业危机带来的矛盾。同时,美国政府为加强对农业的保护和扶持,在信贷支农方面采取了措施。
1933-1934年,美国先后通过了《农业信贷法》和《对农场发放新贷款实施办法》两个法令,并随即建立了由国家直接管辖的农业信贷局和联邦农场抵押借款再贷款局两个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1936年到1938年,美国又通过《土壤保护法》、《新农业调整法》、《小佃农取得土地贷款法》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美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除了美国之外,意大利、法国、德国、英国、荷兰等欧洲国家也都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农业政策性金融法规、政策,加大了对农业的国家干预力度。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3、农业政策性金融成熟时期
20世纪90年代,各国都普遍确立了农业政策性金融保护支持农业发展的思路,各国只是在原有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法规、措施的基础上进行不断的调整,但对农业进行金融支持的方向没有改变,农业政策性金融进入了成熟发展时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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