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银行贷款的风险与防范(2)
2017-10-30 03:43
导读:三、高校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 (一)高校领导和贸易银行都要有正确地熟悉 现在,部分高校领导以为是公益性事业,是国家要出资来办的事情,高校贷款形成的
三、高校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
(一)高校领导和贸易银行都要有正确地熟悉
现在,部分高校领导以为是公益性事业,是国家要出资来办的事情,高校贷款形成的资产都是国有资产,当高校回还贷款困难时,应由国家出资回还。而贸易银行也以为,教育是政府重点扶持的行业,高校还贷不存在任何。但这两种熟悉都是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治理。”“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贷款高校作为贷款的主体,必须承担还贷责任。高等学校的校(院)长是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偿还贷款负有责任。高等学校的领导要本着对国家和事业负责的态度,增强法制观念,进步风险意识,完善决策程序。
(二)建立客观的评价体系
国家、社会、学术界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以有利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为出发点,建立客观的高校评价体系;鼓励高校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发展的关系、事业发展需要与实际承受能力的关系;提倡厉行节约,坚持实事求是,防止搞短期行为,果断防止脱离实际大搞建设,形成债务风险,果断反对追求奢华、超标准的浪费行为。
(三)公道确定贷款规模
高校贷款既要考虑学校建设规模、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也要考虑学校的偿债能力。从上说,高校贷款的最大值=年均匀还贷能力/年贷款利率,当达到此最大值时,学校的多余资金将全额用于支付贷款利息,而无偿还本金的能力,这是不可行的。高校公道的贷款规模不能超过学校的偿债能力,学校年度内支付利息、偿还贷款本金时不能学校的正常运行。
笔者以为,可以根据高校历年的结余资金与高校一定时间内将产生的结余资金之和来确定高校贷款的最大值。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高校一定时间内将产生的结余资金,因其产生的时间不同,应考虑其时间价值。假设高校事业稳定发展,其在未来一定时间内的年度结余资金同比例递增。以年均结余资金A0为基数,以n年期同期银行均匀贷款利率i为折现率,未来n年期累计结余资金现值。具体如下:
1.年均偿债能力A0=近两年偿债能力之和/2
2.设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年度结余资金的增长比例为g
n年期累计偿债能力现值:
一定时间内的贷款最大值=事业基金中一般基金的余额 n年期累计结余资金现值。
(四)进行贷款治理
高校领导要重视贷款资金治理,安排专人负责,对借款计划进行可行性,对各项借款进行明细治理,研究国家的信贷政策,保证银行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具体做法有:
1.确定适当的资金到账时间。资金到账过早,将增加利息支出,增加学校的资金负担;资金到账过晚,会影响款项的支付,影响学校的信誉。高校的贷款一般用于基本建设、大型修缮等项目,资金的使用时间是在项目开工以后。签订银行
借款合同时,一定要确定适当的资金到账时间。如河北省某市属高校为扩建
校园,借款6000万元,但因其他手续没有办妥,使6000万元银行贷款爬账半年没有使用,学校发生无益的利息支出180余万元。
2.大项资金分次到账。基建项目所需的资金是渐进的,随着工程的进展所需资金逐渐增加,若在工程开工时将所需资金全部借到账,必将增加利息支出。高校在签订银行借款合同时,应根据需要,使借款资金分次到账,既要满足资金支付的需要,又要减少利息支出,节约资金。如河北省某高校为建设教学楼借款1500万元,因贷款银行以为数额不大,起初并不同意贷款分次发放,但该校多次找银行协商,坚持贷款资金分次到账,使得该校少支付利息40余万元,节约了资金。
3.争取低利率贷款。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贸易银行发放贷款的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有一个上下浮动的范围。高校应尽量争取最优惠的利率,减少利息支出。
4.专户治理贷款资金。高校应设立备查账簿具体登记每一笔银行贷款的债权人、种类、金额、期限、利率、约定还款时间等情况,同时设立专户,核算每一个债权人的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这样做既便于了解贷款资金的利息支付情况及贷款资金余额,又能避免将贷款资金用于高校的日常运营,或用于对外投资、开发、支付罚没款项及进步或变相进步职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