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思考(2)
2017-10-31 02:22
导读:三、进一步完善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的措施 1、从委派职员角度来完善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 委派职员是委派制的主要执行者,从进步执行者自身能力进手,
三、进一步完善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的措施
1、从委派职员角度来完善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
委派职员是委派制的主要执行者,从进步执行者自身能力进手,能有效促进委派制度的落实,同时作为被委派职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体会、总结、完善,充分发挥出委派制的良好作用。
(1)进步委派职员的自身素质。只有双赢的制度才能长效实施,财务负责人委派制也是如此。因此,财务负责人委派也应该是让受派公司受益的制度。在实践中,要让受派公司体会到委派的财务负责人既是公司保驾护航者又是公司领导的好顾问。这就对委派职员的素质提出了要求:首先,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作为专业职员,要具备担当起公司领导顾问的能力;其次,要有卓越的沟通能力,财务工作离不开其他部分的配合,要善于通过沟通将财务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2)正确处理和企业经营者的关系。委派职员应该以帮助经营者的角色出现,无条件为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提供服务。不能带有“我来监视你”的对立态度。假如和经营者的关系处理不当,很可能分割经营者的公道要求和正当权利,这是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要关系。
(3)依法履行职务,主动服务。作为被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工作中难免要扮演“三夹板”的角色,两边得不到理解。面对复杂的处境,从矛盾中解脱,首先要依法履职,坚守原则底线;其次主动服务,多为公司着想;同时要有良好心理平衡能力。
2、从团体公司角度来完善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
财务负责人委派制是一种不断探索完善中的财务治理模式,实施委派制度,它产生的积极意义是多方面的。团体公司作为委派制度的制定者与推行者,不断完善、优化游戏规则责无旁贷,同时有责任创造良好的执行环境,推动委派制的实施。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1)培养学习型、复合型的财务职员队伍,为委派制打好基础。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的财务职员队伍是必要的。财务职员的素质既体现在品德、素养方面,又体现在处事能力方面,还体现在对新兴事物的认知和迅速运用方面,一支复合型的财务职员队伍应该有过硬的技术,超凡的品德,体现出财务团队的高效、精湛。
实践中,由于团体公司现有抽调的财务职员不能完全满足派出职员的需求,而且在短期内也不可能培养出大量的合格派出人才,那么可以尝试挖掘社会气力以解决派出机构的职员题目。注册会计师队伍是当前较好的选择,而企业团体可以以高薪、良好的
社会保障以及良好的运行机制为条件向社会
招聘优秀的注册会计师为派出职员,就可以解决派出职员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和原则性等题目。
(2)建立相关制度,让委派人有法可依。财务治理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或制度处理事务。就企业团体而言,团体要建立一个完善的财务制度网,利于委派工作的开展,也为被委派职员和财务会计职员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同时,从制度上建立财务负责人与团体的直接信息通道,如建立财务负责人报告制度,让委派人能以制度名义及时向团体传递信息。
(3)加强团体对下属公司领导层治理,确保委派有效。下属公司领导层的素质以及决策和态度直接影响着财务委派工作的质量和方向,靠被委派职员一人气力,难以达到财务委派的目的。团体应加强对下属公司领导层的治理,建立对其公道的业绩评价、考核标准与赏罚制度,让其充分熟悉财务委派工作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受派企业应赋予委派职员与职责相匹配的权力,确保委派职员的参议权、审议权与签字权。对于委派职员在派进单位的身份、定位,公司应在制度上给予明确。为了突出公司委派和监视职能,便于委派职员顺利行使监视职能,实践中,本文以为以“财务总监”的名义委派比较合适。规定财务总监属于派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地位高于一般部分负责人,全面负责派进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参与派进单位财务活动的决策和组织实施,有权制止单位财务违规行为。 (4)业务上加强指导,增进与委派职员的沟通。加强业务指导和监视,首先要求财务委派职员的职责权限要与派驻单位性质相结合。委派的财务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可根据派往单位的具体情况作出调整。对于国有企业团体,其主要职责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还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私营企业性质的团体公司,其主要职责是确保企业向外公布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监视企业遵守财经秩序,防止股东和经营治理者以虚假的会计资料合伙欺骗税务部分、投资者、债权人等。需要留意的是,团体委派职员治理机构在这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公司领导应全力给予支持,保证其严格履行职能。同时不断完善委派制度,加强对被委派职员的治理、指导,让他们有一个坚强的后盾。日常工作中,重视与委派职员的沟通工作,多方面增强信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