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操纵的动机研究(3)
2017-10-31 06:27
导读:经营现金流操纵的行为类型 经营现金流操纵的手法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利用现金流量表准则提供的判定空间与选择余地;二是利用理财策略影响现金流
经营现金流操纵的行为类型 经营现金流操纵的手法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利用现金流量表准则提供的判定空间与选择余地;二是利用理财策略影响现金流的发生时间;三是直接造假。在实务中三种类型手法经常“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1.利用现金流量表准则提供的判定空间与选择余地 我国现金流量表格式采纳国际上较普遍的“三分法”,将现金收支分为投资,筹资和经营活动。这种“三分法”给现金流量表的分类留下了一定的判定余地和选择空间。公司出于美化经营现金流的需要,将实质上属于投资、筹资活动的现金流进纳进经营活动现金流,将某些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移至投资、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项目。于是产生了现金流量表的“会计选择”题目。
2.利用理财策略、营销手段影响现金流收付的发生时间 具体包括加快货款回收、清理资金占用、延长采购付款期限、通过关联方代垫用度支出等方式。这种也可以与现金流量表分类的选择结合使用。这些方式往往只能带来经营活动净流量一次性的进步,甚至是以牺牲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代价。
3.对经营活动现金流直接造假 在实务中常见三种做法:一是将非经营活动甚至违规行为所得计进主营业务收进,同时计进销售收现,结果导致利润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都获得进步。二是配合收进造假虚构销售收现,同时通过虚构投资支出消化虚增的现金。三是为避免主营收进缺乏现金支撑的质疑而粉饰销售收现能力,虚增“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时虚增“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将虚增的现金部分抵消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