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内部绩效预算治理的现状研究(3)
2017-11-02 04:28
导读:三、完善绩效制度,实行目标治理,使财务预算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 要使一个好的预算布满活力,在执行中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不成为职工工作的束
三、完善绩效制度,实行目标治理,使财务预算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
要使一个好的预算布满活力,在执行中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不成为职工工作的束缚,必须使财务预算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成为责、权、利的同一体,这样既能发挥预算的控制作用,又能做到有奖有罚,起到自动调节器的作用。
(一)积极实行校、院(系)二级治理的预算治理制度
按照“财力集中,财权下放”的原则,不仅要把预算目标和责任落实下往,还要把相应的权利下放,使事权与财权同一、责任与权利一致,以充分调动院(系)一级预算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各部分按照其职责内容、工作性质和本钱会计理论,将其划分为不同的责任中心,赋予其一定的职责与权利,明确其预算的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其可控本钱。如可将招生
就业处划为本钱中心,将招生费、就业费的预算数与其绩效挂钩,招生任务完成得好,就业率高,用度就多,反之则少;可将计划财务处划为利润中心,将学校收进组织情况、创利情况作为其绩效考核的目标,据此确定用度开支数等。
(二)根据预算指标性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控制方式
笔者以为,可按照治理会计的理论,将学校的各项用度划分为固定用度与变动用度,如教师工资、课时补助、学生活动费等。在国家政策相对稳定,学校规模、学生人数一定的情况下,其用度的多少每年大致相同,与人的主观努力无关,我们把它称为固定用度;而业务招待费、招生费、水电费等,在学校规模、学生人数一定的情况下,会随着业务的多少、治理的改进而成比例变化,我们把它称为变动用度。对于固定用度的预算,可以上年实际数作为参考,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稍作调整,且可以不列进绩效考核的范围。对于变动用度的预算,必须在预算中加以控制,并以其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用度开支的依据,以体现财权与事权的同一,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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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强预算的适应性,以部分目标的完成程度作为预算的依据,充分发挥弹性预算的作用
如表所示,某高校将招生人数作为招生就业处的工作目标,与招生费进行挂钩,实行逾额累进,同时按完成招生人数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充分调动了职能部分的工作积极性。
(四)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学校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后,还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赏罚制度,对积极增收节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完成年度目标好的部分,在考核时按《绩效治理办法》加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可采取对其结余结转下年度转动式使用等措施;对有隐匿收进、违规收费等违反预算治理规定或预算执行情况差的部分,给予一定的处分,如通报批评、取消部分及其领导的评奖评优资格或在下年度该部分预算指标中扣除一定的额度等,以引导预算责任中心按照学校的预算治理目标执行预算,不断进步预算支出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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