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是否需要机构投资者(2)
2017-11-04 06:35
导读:在美国,曾一度时期由于法律的过多限制,造成了机构投资者消极投机的现象。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政府开始逐步 放松 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管制。
在美国,曾一度时期由于法律的过多限制,造成了机构投资者消极投机的现象。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政府开始逐步
放松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管制。允许所有者就公司治理提供有约束力或建议性的措施,也允许股票持有者之间直接联系,降低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和潜在的法律责任。只有通过不断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才是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制度保障。
三、我国机构投资者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机构投资者参与董事会决策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做出,机构投资者不参与公司治理。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权大部分股权集中在少数大股东手上,剩余的股权较为分散,大股东在幕后操纵公司的运行,为自身牟取利益,损害少数股东的权益。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还利用股市投机囤积资金,盲目扩大规模,导致证券市场的发展极不稳定。2007年底,证监会发文准许机构投资者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的内部治理,机构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加强股权集中的作用,使股权不再象以前那样分散。与此同时,机构投资者作为一个较大股份份额的持有者,不仅可以有效制约控股股东谋取控制权收益,也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市的稳定发展。
(二)机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根据巨潮数据库中的统计,截至2007年4月29日,沪深两市的1 496家上市公司的年报显示,有823家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中出现了基金的身影,占境内上市公司总数的55. 01%。各类机构投资者在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中的出现频次及持股情况如表1所示。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上述数据表明,机构投资者已在上市公司中占据了一席地位,而且参与了公司决策制定和经营管理。以 “中兴通讯”H股发行为例,2002年7月20日, 中兴通讯董事会提出了H股的发行方案,同时董事会也阐述了此次发行对于企业的战略意义。尽管如此,方案还是招致了以证券投资基金为首的机构投资者的反对;虽然发行的支持者采取了反对行动,但最终公司董事会还是做出了终止发行的决议。
(三)独立董事制度存在自身缺陷
独立董事制度也是证监会为规范公司治理,防止大股东幕后操作上市公司而实施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自2001年正式实施至今,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效果并不大,原因在于其限制因素较多。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虽然独立董事素质较高,但大部分缺乏经营管理经验;独立董事的出身不独立,部分职权有名无实;独立董事的薪酬不独立,其薪酬由被监督的上市公司给予,却又要监督上市公司,效果可想而知;独立董事本身的职业不独立,诸如此类的现象,都意味着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亟需一支新的制约大股东的力量,而机构投资者恰好是目前充当好这一角色的最佳选择。
(四)机构投资者有丰富的管理人才和信息优势
很多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受聘于所有者,所有者出于担心经营者利用职权为其自身牟取私利,便会派出自己的人员在公司中挂职,以示监督,但由于这些监督人员没有足够的管理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利于公司战略的实施,从而阻碍了公司的发展。而机构投资者的加入,不但解决了所有者在这方面的忧虑,同时弥补了管理层缺乏管理经验的问题,使企业经营业绩得以提高。
(五)形成有效制衡大股东的力量,兼顾各方利益
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公司管理层权力的滥用。以前,机构投资者虽然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方针,但是,公司的日常运作还是由董事会决议,少数大股东利用机构投资者不能参与董事会的漏洞,幕后控制公司的经营,为自身牟取利益。现在,机构投资者被准许参与董事会,无疑成为一种制衡大股东的力量,是对公司“幕后控制”的一种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各方利益,推动了公司治理的发展。四、我国的机构投资者进入董事会可能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