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财务概念框架的法律地位及构建(2)
2017-11-05 06:17
导读:(1)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法》的关系(如图1所示)。《会计法》是整个会计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它的制定和实施使我国会计工作步进法制化的轨
(1)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法》的关系(如图1所示)。《会计法》是整个会计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它的制定和实施使我国会计工作步进法制化的轨道,对规范会计行为、维护财经纪律、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关系。《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将《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具体化,它对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诸多不尽完善的概念进行了修正,对规范我国的会计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从法律地位上看,我国的会计治理工作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也由财政部颁布,因此它们都具有法规的性质。未来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由财政部颁布,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因此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法律地位比《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低,但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作为会计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保持一定的前瞻性,不能局限于现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
(3)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前者是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所依据的基本会计规范,发挥着类似于西方国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作用;后者由1992年颁布的基本准则和1997年起陆续公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两部分构成。首先,我国将会计的基本概念等内容回集到基本准则之中,并没有另外单独公布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其次,基本准则固然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但在实际运行中愈来愈缺乏应有的调整力度。最后,从我国基本准则的内容来看,目前存在着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之间关系模糊、会计要素定义不够科学等题目,因而尚不能完全发挥指导具体会计准则制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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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构建
从我国新的基本会计准则的内容来看,我国CF的构建有三个特色部分,其中之一是以国际化研究和原则为导向,以会计目标和会计环境为逻辑出发点,会计要素以国际标准进行确认。
1、关于构建CF的逻辑出发点
目前国际会计研究的通行做法是目标导向,以会计目标为研究出发点,从显性层面来说也确实如此。然而,会计目标不会凭空产生,它总是依附于特定的经济环境而存在。从
哲学角度,环境决定一切、存在决定一切。无论是会计假设、会计本质,还是会计对象、会计目标,都是在一定的社会
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下人们对会计现象的一种熟悉,有什么样的会计环境就有什么样的会计目标继而会计理论。因此,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构建的逻辑出发点应是会计环境。
2、关于构建CF的原则
(1)客观性与逻辑性相结合。客观性与逻辑性是任何理论体系都应遵循的法则。客观性是指CF应包括尽量多的经验内容且同时要得到高质量的证据支持。而逻辑性一方面是指对CF的逻辑结构须前后一致、首尾贯通且具备外部相容性;另一方面是指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构建时要体现逻辑简洁、扼要的形式,也就是要遵循“科学理论的
美学原则”。
(2)系统性与中立性相结合。在构建我国CF时,要从总体上把握应包括哪些概念要素、层次划分以及如何进行系统回类等,尽可能保证概念框架基本内容的系统性。同时,CF体系与内容的确定应站在客观的角度,考虑整体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不偏向任何一方,以兼顾其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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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历史性与动态性相结合。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人们对CF内涵与功用熟悉的加深和会计理论研究的深进,CF理论体系也应处于动态发展中。CF的构建思路是由法规到理论体系。同时,CF理论体系内容的调整必须受到社会历史的限制,动态完善不即是主观随意,既要体现其内在逻辑的外部相容,更要体现其新旧理论的逻辑相容。
3、关于CF的层次与内容的设定
目前,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就其体系而言是比较完整的,基本体现了CF的主体构架,CF应由以下三个层次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