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融资机制的形成(2)
2017-11-09 05:42
导读:企业与银行关系不顺、不清,他们之间不仅仅是债务关系,而且存在着在这种关系表面掩盖下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关系。而且,银行还承担有政府的职能,企业依
企业与银行关系不顺、不清,他们之间不仅仅是债务关系,而且存在着在这种关系表面掩盖下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关系。而且,银行还承担有政府的职能,企业依附于银行,银行贷款并非遵循安全性、活动性和盈利性三原则,有时不仅不遵循,反而相背,在企业严重亏损或停产、半停产而不能破产情况下,银行仍不得不发放违反市场规则的贷款。因此,当国有银行实行贸易化改革时,国有企业高负债率题目,已经造成了国有贸易银行的不良资产题目,同时也加重了企业的支出负担。为了减轻企业利息支出负担,1996年以来中心银行先后七次降息,但企业减负效果并不明显。实在,企业利息支出高,不是利率水平高引致,而是贷款数额大形成,而效率不高情况下的高负债形成,是典型的计划分配结果。降低利率不仅没有减轻企业利息负担,相反,降低利率有可能进一步刺激贷款需求,国家不得不进一步强化行政干预手段,在降低利率同时,仍辅以贷款规模限制,抑制贷款需求。
的关键在于,国有贷款是计划分配结果,而非市场引导的资源配置,因此,贷款数目并非企业所能左右。由于贷款数额过多造成高负债率,从而加重企业负担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股权融资(或自有资本)的股利支付是在投资形成效益以后,而债务融资在投资活动开始就支付利息,在国有企业投资缺乏资本金的基本上,贷款包揽一切的后果,造成了企业巨大的利息负担。另一方面,由于贷款关系模糊不清,特别是80年代中期推行所谓“税前还贷”,使得贷款关系更加复杂化。在后来进行的国有企业产权界定中,将“拨改贷”投资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意味着企业贷款面临两次分配,一是支付贷款利息回报债权人,二是支付股利回报所有者。
公司融资以为,增加负债可以取得财务杠杆收益,由于企业支付的债务利息可以计进本钱而免交企业所得税,债权资本本钱低于股权资本本钱,因此,资产负债率似乎越高越好,由于负债率进步时,企业价值会增加,但负债比率上升到一定程度之后再上升时,企业价值因破产风险和代理本钱的增加反而会下降。这样,由于企业负债率增高会令企业价值增加,同时也会引起企业破产风险和代理本钱上升而使企业价值下降,当两者引起的企业价值变动额在边际上相等时,企业的资本结构最优,负债率最佳。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上述讨论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企业必须要用较高的销售利润率来弥补负债经营带来的风险,企业的盈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只有超过银行贷款的资本本钱时,企业负债经营所体现的财务杠杆效应才是正效应,否则为负效应。也就是说,只要一个企业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强,负债再高也是可以良好运转的。从这一角度,负债率高低只是说明了企业融资结构,而不能以此作为衡量企业负担高低的标准。我国理论界有代表性的观点以为,造成企业经营困难的原因是过高的负债率造成的,这是值得商榷的。
我国近几年致力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降低的,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高负债率是由于体制原因形成,必然应从体制上解决这一题目,因此,高负债率治理过程,不只是企业负债多少的量的治理过程,而是企业融资渠道、融资方式等选择和形成的过程,需要综合配套措施才能解决。例如1998年开始推行的“债转股”制度改革,假如只限于债权转成股权, 降低负债率从而减少企业利息支出的思路操纵,这一改革终极是要失败的。由于体制不改变,企业治理结构不改变,降低了的资产负债率还会再进步,债权和股权的性质仍会被扭曲。因此,债转股的意义和现实意义在于:通过债权转股权,形成企业新的治理结构,使得股权所有者通过改造企业制度,实现融资结构最优。我国第一家实行债转股的企业———北京水泥厂,债转股以后,资产治理公司持有股份达到70%以上,从而为通过债转股实现企业转制、改造提供了可能。
计划分配资本的体制引致国有企业高负债率,改革正是应从体制进手,改变国家计划分配资本从而决定企业融资结构的做法,形成企业在市场条件作用下自主决定融资结构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