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的脆弱性及风险防范(2)
2017-11-11 01:28
导读:二、防范农村金融风险脆弱性的建议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风险不断积聚,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将会产生不良后果。因此,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
二、防范农村金融风险脆弱性的建议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风险不断积聚,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将会产生不良后果。因此,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来克服农村金融的脆弱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1.提高识别农村金融脆弱性的能力。提高对农村金融脆弱性的识别能力,是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脆弱性的前提。可通过建立以“自有资本比例、不良资产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信贷风险度的变化”等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识别、预警农村金融的脆弱性,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可借鉴美国对银行系统脆弱性的识别和防范措施,如,“及时纠正措施”。它是以计算银行自有资本比率来识别银行脆弱性程度的方法(见下表)。应结合我国农村金融的实际情况,把农村金融机构的自有资本比率作为识别金融脆弱性的一种方法。当农村金融机构的自有资本低于4%时,就可认为金融脆弱性开始显现,应引起重视,提出改进措施;当自有资本小于0时,就表明金融脆弱性已非常严重,应停业整顿,甚至关闭。
2.转换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机制。要防范金融脆弱性,转换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至关重要。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但改革的目的并不是单纯的“输血”,而是培育和恢复“造血”功能。一方面,要给予农村金融机构多方面的政策扶持,包括资金支持、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有效地减轻历史包袱,改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要激励和引导农村金融机构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责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行为规范的治理形式和组织制度。农村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的不良贷款化解机制,真正降低信贷风险,推行严格的问责制,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和岗位监督,加强内部稽核审计,推行全员竞争上岗用工制度等。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一种动态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农村金融机构逐步走上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提高经营效益,增强储户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信心,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3.对农村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监管。必须对农村金融进行有效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才能保证农村金融的安全运行,克服农村金融的脆弱性。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实行国家和地方分级监管。可参照美国联邦和州立银行分权法案,将部分农村金融立法地方化,以推动农村金融的改革。目前看,在省级政府通过省联社依法管理农村信用社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的实践中,需进一步探索如何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并杜绝干预农村信用社经营活动的行为和倾向。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成立内部监督管理委员会,整合监督资源,协调统一行动,深入推进基础管理工程,不断提高监管效率,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不能“雷声大,雨点小”,严格责任追究制,真正使监管有权威、有成效,成为防范农村金融风险的一道防线。四是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对资产质量较差的农村金融机构及时提出限期改正措施,对限期不能改正的金融机构实施关闭、破产,以防止金融风险的扩散。
4.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必须重构现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实行多元化的金融组织结构,真正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和农村合作金融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一是强化政策金融的支农作用。农业发展银行应重新定位,将农业银行的政策性支农资金归集到农业发展银行集中管理和使用,真正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通过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金融功能,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二是加大商业金融的支农力度。农业银行要剥离政策性支农业务,成为全面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综合性商业银行,更好为“三农”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缓解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压力。三是加大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力度。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不能搞“一刀切”,要分类、分步骤进行改革。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允许各地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有条件的可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通过增资扩股、收购兼并、资产剥离等方式,壮大实力,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加快金融创新,特别是信贷品种创新和营销体制创新,消除因市场垄断而产生的体制惰性和服务低效率。四是实行农村金融机构多样化。逐步放开农村金融市场,改变农村金融机构的单·化现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鼓励各种经济主体积极兴办多种所有制的农村金融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