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几个问题(2)
2017-11-11 04:40
导读: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初步进展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在改革中所处的次序问题,始终是一个改革的战略选择问题,需要历史地分析。改革早期,我们拿出
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初步进展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在改革中所处的次序问题,始终是一个改革的战略选择问题,需要历史地分析。改革早期,我们拿出财政和金融资源,优先使用到农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对外经济改革方面,通过让利方式促进上述领域的改革。各个领域的改革需要消耗相当多的资源,当财政资源很紧、体制上又缺少灵活性时,主要就是金融业承担了改革的成本,其后果之一就是在银行业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同时也使金融改革滞后。无疑,当改革到一定阶段,我们就应该把改革的重点转到金融行业,解决这些历史包袱。 回顾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进展,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一是在1998年通过财政发行2700亿元特种国债,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的不足。1999年至2000年,通过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将不良资产进行部分剥离。二是动用现存资源进行不良资产的核销。其中用于核销不良资产的资金主要包括准备金、拨备前利润和原有的资本金。和不良资产规模相比,国有商业银行的准备金覆盖率偏低,如果按照贷款的五级分类,其准备金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类贷款,因此客观上需要动用资本补窟窿。从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性利润来看,运用部分利润逐步弥补准备金的不足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通过这几种方式,两家试点银行将基本上核销掉历史上的贷款损失。三是动用部分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注资国有商业银行。应当说,注资只是整个商业银行改革步骤中的一步。如果要想把国有银行真正转变成商业银行,还需要按照国际准则和上市公司的要求,对国有银行内部的资产继续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在新条件下防止出现过量的新的不良资产,保证新注入的资金要有良好的收益和回报。此外,监管机构也将强调对资本充实率的监管,并关注如何在机制上确保不再有新的大规模的不良资产发生。 总的来看,只有通过目标明确的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才有可能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才有可能取得实效。
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可能存在的争议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过程中,可能存在多方面的争议。我想就两点争议讲一下我的看法,其它争议还可等问答时再讨论。
(一)当前是应该通过加强管理还是应该通过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来推进。 应该说,这一争议是改革方案选择中讨论的热点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应先抓
企业管理,在抓好企业管理的基础上再考虑进行股份制改造。回顾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我们不难发现类似的争议,即问题是出在管理还是出在企业机制上?是用人问题还是体制问题?如果企业领导人不行,通过更换管理层的方式,银行经营是否能够得到根本好转?在此基础上,再通过一定时间的效益积累,进行公司化和股份制改造,是否可行?多年的经验表明,从这种思路出发,国有企业改革的效果并不乐观。究其根源,国有机构的问题并不仅在于科学管理不够,而是有着更为本质的机制问题。为此,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了企业改革的方向。 如果比较一下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不难发现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存在的高度雷同性。如果过去说国有企业像政府机关,是某种程度上“准官僚体制”;而国有商业银行则更像是一个政府部门,不像商业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在人事制度、报酬制度、职工福利、
社会保障以及内部激励机制上,都存在明显的行政级别制度和严重的官本位。国有商业银行的负责人决策权也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缺乏市场化经营。基层储蓄网点的吸储员工和业务发展所需要的具有较高风险控制能力的信贷人员在责任上存在明显差异,但是在报酬上并无明显差别。内部激励的不足,加上外部压力的不足,如仅仅依靠加强管理,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恐怕时间会拖得很长。 党的十六大文件中明确肯定了股份制改造的方向,要通过改变公司治理结构来真正改变企业的运行机制,该思路同样适用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就其本质而言,也是国有企业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