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与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4)
2017-11-12 01:19
导读:既然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主要是买卖“不良资产”,不论它是直接地削价销售银行的“不良资产”,还是先持股某些企业,再转卖如此股份,现有的国有企
既然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主要是买卖“不良资产”,不论它是直接地削价销售银行的“不良资产”,还是先持股某些企业,再转卖如此股份,现有的国有企业的真正主要股东是发散性的,即是敞开向社会的,丰富多采的。其中一些企业可能还会由国有资本控制,但另外一些企业就可能被其它的资本控制了,如果允许国外资本进入,相当多的“债转股”企业还会成为新型的中外“合资企业”而消灭“国有企业”的名称。从表面看,“债转股”未来真正的主要股东,取决于政策决策部门对于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即是对谁开放,谁就可能成为主要股东。其实,在现实格局下,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已经成为了一种不可选择的选择过程,国家财政对于“债转股”而持有全部国有企业的股份(完全的国有资本企业)不再可能,国家财力根本不够,资本市场不开放,或者说不大大地开放,“债转股”就没有实现的基础。因此,资本市场由不得我们通过某种“政策决策”来阻止,而是只能够被迫地放开。那时,现在要求“债转股”的国有企业就必定无疑地走上了非国有资本进入之道,甚至于出现非国有资本为主的情况。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目前,各家资产管理公司对于如此的格局还没有明确的看法,也就在具体的操作实践中,在增大力度地对 “债转股”类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看成是资产公司生存发展的一着重棋,并且在争取着外部的大量政策,试图在持股活动上“大有作为”。如“债转股”后作为主要股东来组织企业的管理层次、决定管理方针等等,这多少有些令人担忧。一方面,如此的考虑可能并不能解决国有企业现在的根本问题,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处理毕竟不能都依靠“债转股”来实现,无精力或是无足够准备地对待非“债转股”的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的 “专门化”优势也可能受到损害。
大学排名 三、谁来决定“债转股”后的经营管理者
公司治理模式中一条重要的规则,就是代理者由委托者认定。也就是经常说的,所有者决定经营管理者,能够在“债转股”之后成为企业管理者的,应当是由“股份持有者”所选择者。
为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理而来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将暂时地成为国家资本所有者的代表。按一般而言,资产管理公司就是现实的委托者,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当由资产管理公司来选择。正是这样的考虑,资产管理公司在尽力地争取得到这样的“选择权”。
如果不考虑资产管理公司自身的地位与利益,那么,由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债转股”后的国有资本的代表,完全能够操作对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择。而且,在理想的情况下,按照市场竞争规则而来的经营管理者的选择,将对国有企业的未来产生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资产管理公司本身就是一介公司。因此,它的地位是双重的:一方面,它代表国家持股企业,似乎是没有自身独立利益的存在体,只是寻求国家资本的增殖;另一方面,它又有着一般企业经营者的地位,有自身独立的利益,与国家财政形成另一重的“委托——代理”关系。如此的双重身份,决定了资产管理公司在选择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方面的目标的双重标准,即既要保证国有资本的增殖性,又要保证公司本身效益的最大化。在理想格局下,可以设想国家资本增殖目标与资产管理公司自身利益目标的一致性,从而在实现资产管理公司对于自身利益追求中,实现对于国家资本增殖的目标。以此来进行“债转股”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选择。在这里,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大又一次隐约再现:国有企业已经进行过的改革,无不是这样理想设计的,将企业自身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捆在一起来追求实现国家的利益,但结果到今天,国家的利益没有完全地实现,而不得不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以保持国有资本的某种量不完全被损蚀;那么,资产管理公司,这一新兴的国家全资本的另类“国有企业”,会不会再走以往国有企业走过的道路?如果那样,在经过一段时间后, “债转股”而来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但出现不了新的气象,资产管理公司最后也不得不进行“重组”,由这样的公司来选择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大体不会有多么优秀的质地,经验让我们不能不有如此的忧虑。因此,让资产管理公司来选择“债转股”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恐怕首先得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公司治理模式的改造,成为真正市场竞争性产生的国有资本代理者。但从现实看,资产管理公司的建立,仍然是传统性的建设方式。用一种传统的国有企业构架来建造资产管理公司,进而试图以它对于其它国有企业选择经营管理者来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实在是没有逻辑与实践经验支持的。从这一点上看,时下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并不具有选择“债转股”企业经营管理者,或者说并不具有选择最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模式优势。如果原来由某些国家机关来决定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今天由资产管理公司来选择会有所不同,那种不同并不会有质上区别。鉴于此,“债转股”后企业经营与管理者的选择权,由资产管理公司来执行,有其一定的理由,但并不是现实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