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可持续发展养老保险体制的财政条件(2)
2017-11-12 02:19
导读:3.政府财政尚未建立支持养老保险制度的常规渠道。 任何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离不开政府财政的支持,通常有税收优惠、预算管理、财政补助和
3.政府财政尚未建立支持养老保险制度的常规渠道。
任何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离不开政府财政的支持,通常有税收优惠、预算管理、财政补助和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手段。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着手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虽然政府财政参与了养老保险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至今尚未出台支持养老保险制度的税收优惠办法和财政补助办法,也未编制社会保障预算,以致财政对包括养老保险收支在内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职能严重缺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长期处于县、市、省级地方政府的分散管理之中,上下互不通气,各级收支的真实性如何,结余资金多少,结余资金怎样使用的,没有一家权威机构能说得清楚;出现了部分地区和行业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状况。面对这种过早出现的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问题,财政被迫充当“救火队”,常规渠道尚未形成,应急职能已先启动。中央财政及国家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在无法详细审查各地收不抵支的原因及真实性的情况下,1998年以来连续给予地方上百亿元的养老保险补助。显然这种缺乏审查程序的财政补助,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地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虚假性。
二、几点建议
1.社保体系中应强调政府财政的支持作用,完善政府管理体制。
国家是保障体系的主要参与和提供者,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过程中起到了主导的作用。由于近年来世界很多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发生了危机,因此有不少学者对政府在社会保障中所起的作用表示质疑,甚至否定了政府的作用,而一味强调市场在社保体系中的作用。虽然市场在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中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但从我国的现状来看,现阶段国家还是社保体系的最重要主体(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纯市场行为对于我国很难发挥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在社会保障基金体系中应当强调政府的支持。西方市场国家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支出占到政府财政支出的20% ~ 30%,它是以政府雄厚的财政实力(通常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35% ~ 50%)为基础的。我国尽管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还较低,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和分配体制的理顺,国家财政实力会逐步增强,用于支持社会保障的支出能力也应逐步增强。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在强调政府财政的支持作用的同时,还要明确政府需要管理的范围,即主要指社会统筹的社会保障部分。而且统一管理本身也有如何完善管理体制的。如果只强调集中,不同时做好管理,不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也会出现问题甚至更严重的新问题。社会保障不可能完全由政府来承担,也没必要完全让政府来承担。在由社会解决的部分,在非基本养老保险部分,或者说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其他养老保险部分,应实行多条腿走路,鼓励开展竞争,并将竞争引向有序的制度化建设。只有政府和社会共同发挥作用,才能真正解决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2.建立养老保障财政补助制度,弥补养老保险隐性债务。
财政补助也是普遍运用的财政支持手段,几乎所有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都离不开政府财政定期或不定期的补贴,以弥补养老保险收入的不足。之所以要建立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制度,是基于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存在;二是由于人口日益老龄化趋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需求不断增大。如果没有政府财政的支持,养老保险制度难以渡过支付危机,甚至可能导致社会保障体系的瓦解。
关于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的资金来源,从国外的情况看,有的国家不论养老保险是否出现债务,总是从政府财政支出中安排固定比例的预算资金充实养老保险基金,有的国家则是在养老保险出现财政亏空时给予临时性补助。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尚处于转制阶段,存在巨额隐性债务,弥补这些债务要多渠道筹资: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财政支出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弥补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据专家测算,如果连续20 ~ 25年每年从财政支出中拿出5%的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补助,就能基本解决隐性债务的补偿问题。二是与调整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结合起来,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充实养老保险基金。这可以通过产权市场出售、转让部分的国有资产,也可以通过国有股上市流通出让部分股权或将部分股权收益划出,充实养老保险基金。三是发行部分认可债券和彩票,充实养老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