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供产销业务中的财务控制系统(2)
2017-11-14 02:03
导读:2. 实物控制。 对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实物控制方法主要是会计记录控制,防止篡改会计记录而盗窃、挪用存货。应采用永续盘存制度,及时反映存货
2. 实物控制。
对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实物控制方法主要是会计记录控制,防止篡改会计记录而盗窃、挪用存货。应采用永续盘存制度,及时反映存货流转状态;由会计部分而不是存储部分或生产部分负责永续盘存记录,管物与管账两个不相容职务要分离;所有盘点在企业财务控制系统的监视之下进行,严格执行盘点制度。假如盘点结果与永续盘存记录不符,必须查明原因。企业各部分从仓库领料到财务处报账,必须有财务处的会计派驻员、本钱核算员或预算计划处的签章,各种领料月末同一由预算计划处结算,有效地控制领料和本钱用度。
3. 对生产部分绩效考核与评价。
财务控制系统同样能够对生产部分的绩效进行考核与评价。同时以生产本钱预算为标准,对生产本钱、存货资金占用、实物量消耗、人工用度等进行考核,及时反馈信息,促进预算目标实现。设计的控制系统可以采用存货周转率、单位本钱、总本钱、存货占用量、各项消耗指标等为主要考核指标。
三、对企业销售业务循环的控制
1. 信用控制。
在销售与收款业务中,为防止错误、欺诈舞弊等行为,企业财务控制系统中的信用控制是很重要的。企业财务控制系统中应设置专门的信用治理岗位,与销售部分联合开展有关赊销业务处理。对每个重要客户建立档案和明细账,根据其购货数目、付款情况等信息,给予相应的信用额度。信用额度调整必须由销售职员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报销售经理审批,再交财务部审核并按信用额度建立原则加以确定。
控制中的关键环节:接受客户订单、信用调查、批准赊销、发货开票相互独立,由不同部分或职员负责处理;信用主管向财务部负责而不是向销售部分负责;对新客户必须进行信用核查,由信用主管在规定的额度内审批,超过规定额度的须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办理;对赊销单位信用调查是加强销售业务控制的重要环节,当客户信用额度超过一定标准之后,财会部分拒尽开具发票;应收账款总账控制职员不得从事应收账款明细账治理或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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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销售收进与实物控制。
企业财务控制系统与销售系统之间所实现有效控制应包括:收取货款与记账相互独立,以防止货款被贪污并篡改记录;经办销售业务的职员不得同时经办收款业务;销售部分要按月编制资金收进计划,报财会部分;销售部分产品一经发出,及时将运输单、
销售合同等有关资料转交财会部分,根据销售合同登记备查,列明付款时间、条件、方式等并及时通知收款;发送货物与开票相互独立,以防止发货未经批准、销售业务没有被记录或商品被盗窃;企业财务控制系统参与比价销售,建立治理制度,为价值增值服务;对销售用度进行具体分解,具体分析,制定控制标准等。
3. 应收账款治理控制。
企业财务控制系统应具备能够定期编制客户欠账分析表的能力,以利于进行应收账款的结构分析和账龄分析,定期与客户对账,及时催缴账款、定期收回。严格控制赊销商品或服务的账款回收期,对于长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要督促经办职员查明原因,积极催收并按照赏罚标准进行考核、赏罚。账款收回之后,根据收款单据及时记录客户明细账和总账。当确认应收款不能收回时,应根据权责划分范围,经财务主管职员批准方可注销,防止销售职员和财会职员利用坏账注销进行贪污。由记录应收账款之外的职员,每月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并与总账核对调节,该调节表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职员审阅批准。
4. 对销售部分绩效考核与评价。
企业财务控制系统对销售部分的绩效进行考核与评价,可采用的主要指标有营业收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收帐款回款率、销售用度与销售收进的比率、坏账率、销售毛利率等。在具体的考核与评价过程中,发现销售及治理薄弱环节的关键是应收账款周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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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在竞争中生存发展,必须建立有效的财务控制系统。其作为企业经营控制系统的核心,除了包括重要的供产销3大业务的财务控制子系统以外,还包括很多其他方面的财务控制系统,它们之间相互联系,同一协调在企业财务控制系统的整体当中,为企业整体的同一目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