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盈利模式和风险控制机制(2)
2017-11-17 01:10
导读:概而言之,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注重盈利,但不追求利润最大化,追求的是市场业绩与国家特定社会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的统一;其强
概而言之,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注重盈利,但不追求利润最大化,追求的是市场业绩与国家特定社会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的统一;其强调盈利,可以而且应当不是为了自身利益,而是把所得利润用于新的项目、新的领域,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或者用于促进新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即盈利的最终目的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与商业性金融机构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有着本质区别,而与政府在配置经济资源(如土地出让,电信号码资源的使用,矿产资源开采等行政许可)的同时遵循经济规律取得一定利益并将其用于国家和社会公益目的具有一致性。
二、开发性金融的融资领域
开发性金融作为商业性金融的补充,其业务领域不是不能实现盈利的项目,而是不能市场化融资,或者市场化融资成本太高导致不能成功融资并完成项目建设,但借助体现国家信用的开发性金融的支持可以完成项目建设并实现盈利的项目。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项目融资常常具有这种特点。
不能市场化融资,表现为当期信用不足,或者信息严重不对称,所以,不可能通过市场进行融资,包括银行间接融资和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市场化融资成本太高,表现为高昂的交易价格(高风险,金融机构要求高回报)和/或交易费用。如,所需资金量大,可能需要十几个、几十个,甚至成百上千的投资者,企业寻找交易对象、谈判的费用(可能还包括时间成本)高昂;若通过证券市场融资,由于担保以及其它发行条件的限制(制度服从成本),或者由于时间上的紧迫性,不能成功实现融资。开发性金融运用国家信用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将分散、短期资金变为集中、长期资金,对具盈利前景或可能性的项目进行支持,即节俭了交易费用,使项目建设变得可行。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交易费用高昂阻却项目建设成功的也可能表现为体制原因,如我国金融体系不完善,风险投资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另由于我国公司债市场的欠缺和A股市场的困境,使95%以上的企业资金依赖于银行贷款。①
信息不对称常常是阻却交易发生的制约因素。只有价格信息,其它信息(包括关于交易标的的相关知识)不对称,市场也不会形成,或导致市场萎缩。信息不对称阻却交易发生的其实也是高昂的交易费用,因为信息劣势一方需要搜寻信息、处理信息,这都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资金,它们构成了交易费用中的主要部分。高新技术产业融资是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比较严重的一个领域,资金提供方对于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的了解都很缺乏。以安全性为原则的金融市场一般较少介入这一领域,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主要由风险投资来弥补这一市场缺陷。我国目前没有建立风险投资体制,且由于文化因素,依靠民间力量建立并充分发挥其功能的可能性不大。那么,开发性金融运用国家信用弥补这一市场缺陷显得尤为必要。
体现国家信用的开发性金融的支持表现在以低于市场的交易价格及比较长的偿还期限以覆盖市场风险。如此,企业还可以改善融资条件,从而吸引商业性资金的后续进入并降低融资成本。开发性金融还可以对信用不足的项目市场化融资提供保证担保。由于风险降低为几乎为零,可以减少交易费用、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交易实现。
所以,开发性金融的支持可以起到弥补市场缺陷和体制缺损的效果,具有建设市场、建设制度的功能。
三、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盈利模式
开发性金融机构有自身特定的融资领域,其盈利模式有别于商业性金融机构。它是以信用建设为核心,用建设制度和市场的方式,在体制资源整合中控制风险、保证资产安全并取得合理盈利。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开发性金融机构提供融资的领域为存在市场缺损的领域,由于融资主体的信用缺损或者不足,如项目法人刚刚成立、前景不明,项目建设期长,现金流需要培育,项目建成风险和市场、财务风险较高,商业性金融机构不愿进入,或者进入后发现风险太高,无力或不愿进行市场建设、制度建设,又主动退出②。这决定了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贷款主要为项目融资,贷款期限长,与借款人处于共进退、同发展的利益格局之中。这种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开发性金融机构全部贷款工作的核心是信用建设,即用开发式、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弥补融资主体的信用不足,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促进提高融资主体(亦即市场主体)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使其从稚弱走向成熟、强大,能够用自身创造的财富承担合理的融资成本(即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收入)。同时,使弱小产业逐步壮大,使弱质产业摆脱落后,使瓶颈产业逐渐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为此,开发性金融机构需要根据项目和借款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根据项目所属产业的特点,设计信用结构、资金结构(软贷/硬贷,资本金/贷款)、贷款期限、宽限期、提款计划、还款计划等关涉借贷双方权利、义务的制度安排,并在贷后管理中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融资的同时,做好财务顾问,推动借款人发展规划、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推动借款人经营能力的提高,即“融资”与“融智”相结合。这种开发式贷款的典型案例如三峡工程、神华集团等,借款人均由初期信用能力不足、融资困难,发展为多家金融机构争抢的优质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