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的财务监视机制与制度设计(3)
2017-11-23 01:56
导读:2.市场监视的制度设计 根据目前存在的,我们以为首先应完善目前的CPA中介机构,进步执业的技术水平,对中小事务所进行整顿、重组,壮大规模,使事务
2.市场监视的制度设计 根据目前存在的,我们以为首先应完善目前的CPA中介机构,进步执业的技术水平,对中小事务所进行整顿、重组,壮大规模,使事务所与政府部分及相关利益单位真正脱钩,实行垂直领导,从而进一步加强事务所的独立性与权威性。由于中介机构是有偿服务,是盈利性组织,在执业过程中,难免会因利益驱动而违反公允性,所以我们建议在人代会下设中介机构监视委员会,有权对中介机构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中介机构也有义务向其报告财务状况,接受监视,加大中介机构因主观因素违规的本钱,从而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服务,为运行当好“***”。其次,完善证券市场,通过公司控制权的争夺,使公司的经营者感到压力,从而迫使其努力工作,可以说,并购是防止经理职员损害股东权益的最为有效的外部监控机制。再次,完善经理人才市场,国家可设立经理人才中心,对职业经理人的业绩进行记录,并存档,为继续聘用与再
就业提供依据,从而增加职业经理人经营失败的本钱,形成有效的负向激励。国家的职能就是尽量优化宏观监管环境,创造一个公平的市场氛围。在市场监管这一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制度设计相对成熟,只是有待落实。
3.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监视的制度设计 我们以为首先应严格规定董事不能兼任监事、总经理及其他治理职位。规定董事会员拥有决策权,并向监事会报告工作。改组目前的董事会,吸收专家学者、职工代表进进董事会,压缩代表政府董事的数目,引进独立董事,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其次,应重新设立目前的监事会,为了夸大独立性,其成员可由专家学者、职工代表及当地的人大代表或地方人大代表组成。企业每年按当年营业收进的一定比例来提取基金作为监事会成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提取比例、工资和活动经费的标准由国有资产监视治理委员会依据考核结果和当地的经济状况水平来制定,这样就从根源上掐断了监事会依靠于董事会和治理职员的局面,保证了监事的独立性。再次,改变目前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划回监事会直接领导,其业绩也由监事会评定。这样就避免了在治理职员的领导下来监视由治理职员领导的部分,增强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效率,使得治理职员与会计职员合谋的概率降低,从而优化了企业的内控制度,使得层层委托代理关系更加清楚,责、权、利关系更加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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