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2)
2017-11-27 01:11
导读:3.金融业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从历史上来看,混业和分业的选择就是风险能否控制的问题,如果风险不能控制而且能够传递,只能借助外部的力量。20世纪八九
3.金融业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从历史上来看,混业和分业的选择就是风险能否控制的问题,如果风险不能控制而且能够传递,只能借助外部的力量。20世纪八九十年代,银行业的风险意识在加强。按照现代金融的理解,金融不再仅仅是资金的供给方,更是风险配置机构。与此同时,金融机构的风险配置技术也得到了大大的改善。因此,混业经营问题事实上是金融机构能否控制住风险和有无防范风险能力的问题。从目前来看,我国的金融监管已经开始走向规范化,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在逐渐加强,因此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已经开始显现。
4.推进金融国际化进程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金融很脆弱,竞争力不强。如果完全开放金融市场,必然会使国内经济面临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和国际投机资本的冲击,甚至发生金融危机。金融自由化不当发生金融危机,退回的损失不会比金融抑制对经济阻碍造成的损失小。
所以,我国金融自由化、金融国际化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金融自由化的过程应与市场发展的进程相适应,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应同步进行。自由化过程如果超过市场的承受力,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对必须进行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如果采取拖延政策,不但不能避免或推迟金融风险,反而会导致新的市场扭曲。同时,如果金融市场改革不同步,对有的金融机构
放松管制,而对有的金融机构仍进行严格管制,就会扭曲各类金融机构的竞争地位。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与我国金融体系抵御风险的能力相适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应规范化与自由化并举。如果金融自由化步伐超出了金融体系抵御风险的能力,就会导致金融危机。只有加快改革金融体制,包括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加强金融基础设施,促进专业化银行的商业化改造才能更好地推进金融自由化。真正做到金融市场发展与规范并举,当改革取消了对金融市场的行政干预时,市场约束力和功力机制要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