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问题探讨(3)
2017-11-29 05:18
导读:2、经济主体需要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产业活动复杂化,收入来源多渠道,对金融的需求也更复杂。农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需求
2、经济主体需要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产业活动复杂化,收入来源多渠道,对金融的需求也更复杂。农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需求也在增加,但从正规金融渠道很难得以满足,依靠民间金融进行融资,成本又太高,急需通过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获得资金支持。除了传统的存贷款服务需求外,还有结算、咨询、汇兑、信托、租赁、保险等金融服务需求,而现有的农村金融产品不能满足上述需求。
3、需要与其经营特点相适应的金融机构
农村经济主体是农村企业和农户,农户的特点是经营规模小,农村企业也多为中小企业,所需的资金规模不是很大,大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出于成本、风险等原因不愿与其打交道,“贷款难”的问题难以解决。实际上,农户与农村企业产权明晰,都具有良好的预算约束机制,能够按市场规则与金融机构来往,他们需要能够为之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出现。
三、合理开发利用农村金融资源的几点建议
1、积极开发农村金融资源
(1)积极开发农村金融产品。除传统的个人储蓄、票据结算和发放贷款等项目外,还要逐步增加贷款种类,以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同时应为社会各界积极办理各种中间业务,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如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鼓励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发展新型的合作金融组织,让非正规的农村地下金融合法化等,注重发展农村保险、租赁、信托、投资咨询等机构,鼓励外资银行开展农村金融业务,使农村金融组织多元化,通过竞争提高效率。加快农村保险市场、证券市场、租赁市场以及投资公司、担保基金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发展等,促进金融工具的创新和多样化,真正在农村地区形成开放竞争的、充满活力的金融市场,充分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2)努力创新农村金融制度。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金融制度变革的最终目的是建立一个能够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融资效率的金融体系。金融资源的永续利用离不开制度变革和创新。
①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制度。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基本由国家控制的金融机构垄断经营,由于缺乏竞争,必然会导致市场低效率运转。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帕特里克的观点,金融发展分为供给引导型和需求追随型两种模式,在经济发展早期阶段,供给引导型金融模式居于主导地位。但明确界定金融发展的阶段是不太可能的,这两种模式经常交织在一起并相互作用。任何一种金融工具或金融组织的出现,最初主要是遵循着“需求追随型”的发展路径,它们一旦创立后就会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这时就演变为供给引导型的金融发展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已产生了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政府应适当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门槛,通过制定合理的准入条件和公正的竞争规则,在允许的范围内大力发展非国有的中小金融机构。中小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其小范围内的信息资源,能降低监督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性;而大金融机构由于有更多新的投资机会和收益来源,而且从管理效率来看也不宜再坚持以分散客户为主的发展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鼓励乡村地区发展新的小型金融机构或组织,弥补市场空缺,实现多层次的金融组织供给。同时,必须建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但前提是金融机构的产权要明晰,否则最后受损失的还是中央银行。有了退出机制,农村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就会有压力,促使其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保证资产质量。
②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制度。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完备的诚信制度是保证金融和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前提。应努力营造讲信用的农村社会经济环境,加强法制建设,树立诚信观念,增强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信用意识,建立农村企业和农户的信用信息档案并能在金融机构之间实现共享,降低金融机构信用调查成本;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管理,完善风险内控制度,充实资本金,增强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