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内部控制 夯实银行经营管理基础(2)
2017-11-30 05:35
导读:4.健全和完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稽核监督部门在组织体系上应当具有独立性,在处理与被稽核监督对象的关系上具有超脱性,在稽核查处工作上具有权威
4.健全和完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稽核监督部门在组织体系上应当具有独立性,在处理与被稽核监督对象的关系上具有超脱性,在稽核查处工作上具有权威性,能够有通畅的渠道让其真实反映发现的问题,起到监督制衡作用。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内部稽核监察工作的范围、内容和权限,紧紧围绕怎样提高金融资产质量,防范金融风险等问题开展绩效稽核,稽核监察的内容要由单一的合规性稽核监督,扩大为风险稽核、效益稽核、人事稽核、制度稽核。
5.加大技术手段在内部控制中的应用。技术手段是一种量化的、科学的模型和公式,它能有效地避免由于人为因素而造成对风险识别和判断上的失误。充分和正确地运用技术手段,对诸如财会风险、授信风险、资金风险等业务性风险的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对人事监察、安全保卫等管理性风险的识别判断也有一定的辅助作用。国际先进的银行,创造了很多先进的风险预警技术手段,我们应博取众家之长,创造符合我国特点的模式并加以运用,使之成为我国银行的内部控制建设中标准明确的刚性手段,尽量减少人为控制引发的不确定性。
6.理性地处理好内部控制和发展的关系。业务没有发展,盲目的控制风险,那才是最大的风险,内部控制的最终目标是使风险转变为效益。内控和发展是对立的统一,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必将有利于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当然要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还需要我们观念的转变、理论的创新、制度的创新、管理的创新以及人员素质的提高,这对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和建设中国和谐社会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