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的思考(3)
2017-12-06 02:45
导读:(三)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规范金融秩序 一是重视金融监管工作,防范金融风险。要加强各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运行的监测分析,密切监测和及时预警
(三)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规范金融秩序
一是重视金融监管工作,防范金融风险。要加强各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运行的监测分析,密切监测和及时预警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变化和金融风险,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监管作用。二是加强金融系统自身建设,规范金融秩序。在继续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界定加强引导和监管民间资金流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消除风险隐患的同时,金融系统自身要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健康稳定发展,力保风险防范的持续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促进经济金融发展。要建立各监管部门之间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和备案认可制度,提高监管效率、减轻银行负担;出台资本充足率监管等一些严厉的监管政策要循序渐进,充分考虑到金融机构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四)构建完善银政、银企信息沟通制度
一是各级政府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银政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向金融机构宣传地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结构调整规划等,要及时了解金融政策的变化,帮助金融机构协调解决好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在地方招商引资活动中,要积极邀请银行参与,主动听取银行建议,引导银行提前介入并扫清服务障碍,方便银行跟进项目提供服务。二是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加各级政府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信息发布和项目推介活动,加强对本行经营理念、信贷政策、授信政策、风险控制等政策和金融产品的宣传,增进银企相互了解并配合做好贷款营销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在不影响经营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满足有效信贷资金需求,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