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选择(2)
2017-12-08 01:15
导读:(二)合作融资 房地产公司合作融资,包括外资合作和内资合作。外资合作一般是成立合资或合作公司。利用较好的国外先进治理技术和经验,进行上风互补
(二)合作融资
房地产公司合作融资,包括外资合作和内资合作。外资合作一般是成立合资或合作公司。利用较好的国外先进治理技术和经验,进行上风互补。在承接大型国际项目。进步自身着名度的同时达到融资的效果;利用内资,是寻求民间大量闲散资金进行融资。这种方式能充分降低资源浪费,集中不同企业的上风及先进的治理理念,分散投资风险,有钱出钱,无钱出“力”。团结起来。共同把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合作融资是我国房地产企业目前最为可行的融资方式。
(三)债券融资
房地产债券是企业债券的一个组成部分。很多房地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比较困难,假如政府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支持力度,正确引导房地产企业进行多种经营活动,利用政府的信用建立房地产企业发展基金,为房地产企业债券融资“添砖加瓦”,就会使大众对债券融资的态度有实质性改变,为房地产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创造良好的条件条件。
(四)信托融资
信托融资即信托公司对于比较好的有赢利远景的房地产投资项目提供信托贷款或直接参与信托投资的融资方式。相对银行贷款而言。房地产信托的融资方式可以降低整体融资本钱,节约财务用度,而且期限弹性较大,在不进步资产负债率的情况下可以优化公司结构。在供给方法上可以针对房地产企业本身运营需求和具体项目设计个性化的资金支持。信托独具制度上风,并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已成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新热门,是与银行并驾齐驱的融资模式。
在“与时俱进”的今天,要培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房地产企业舰队必须进行融资。但现行的融资渠道已经不能满足房地产企业的需要,要么融资数目有限,要么根本无资可融。只有综合运用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房地产企业才能以最有利的方式、最低的本钱筹集到资金,使房地产企业更好、更快地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