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对比及选择(2)
2017-12-13 01:52
导读:(三)三时点法 三时点法是将股票期权划分为三个主要时点进行会计处理。股票期权授予日。企业会计部门在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确认企业股票的或有交付
(三)三时点法
三时点法是将股票期权划分为三个主要时点进行会计处理。股票期权授予日。企业会计部门在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确认企业股票的或有交付义务和或有股款收入,并在备查账中进行记录;股票期权行权日。在期权行权期,股票价格会不断变化,当股票价格上涨到经理人期望的价格时,那么经理人就会通过行权来取得收益,由于经理人行权,授予日登记在备查账中的或有认股款成为企业现实的现金收入,或有股本也成为企业现实支付的股本,两者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股本溢价;股票期权到期日。如果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经理人放弃行权,那么应在备查账中冲销已经确认的或有认股款和或有股本。经理人提前离职导致股票期权丧失的会计处理与经理人放弃行权的会计处理相同。
(四)公允价值法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由于股票期权具有不可转让、交易的特点,因而不可能通过活跃市场来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对其公允价值的确定只能通过期权股价模型评估取得。目前,常用的股票期权估价模型是B—S期权定价模型,其主要公式:
V(P,T,X)=P[N(d1)]-X×e-KRFT[N(d2)]
d1=[ln(P/X) (KRF σ2/2)T]/σ
d2=d1-σ
其中: e为常数,e≈2.7138;P为期权对应股票的现价;X为执行价格;σ为预计股票价格波动率;KRF为无风险利率;T为待权期限;V为一股股票期权的价值。
此方法下,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时的程序和账户设置与内在价值法大致相同。在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运用B—S期权估价模型估算单位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而确定所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进行会计处理;并将确定的补偿报酬成本在经理人剩余的固定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由于公允价值在最初估算时就考虑了股票价格未来的波动情况,所以该法下无须每年调整相关报酬成本。经理人行权、放弃行权、提前离职的会计处理均与内在价值法相同。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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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在价值法
由于内在价值法计算简单,便于操作,易于股东理解,并且可以帮助企业减少成本,提高利润和竞争能力,因而被我国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大多数上市公司所采纳。但内在价值法也存在着固有的缺点:股票价格是不断波动的,会计部门需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对股票期权的相关成本和费用进行调整,会计处理繁琐易出错,会计记录缺乏内在一致性,为企业操纵利润留下了较大的空间。该法下股票期权内在价值为零时企业无须确认相关成本,这样就可能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对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另外,运用内在价值法确定的股票期权价值忽略了期权本身的时间价值,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二)或有事项法
或有事项法虽然易于操作,但是将股票期权视为或有事项的记账原则与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企业不应确认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规定相悖,导致企业资产虚增,违背了会计工作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另外,该法只在授予日和行权日进行会计处理,若行权价与行权日股票市价之间差额较大,会使企业费用骤增,不符合会计核算中的费用配比原则。若经理人最终放弃行权,企业就需要冲减已经确认的债权和所有者权益,有操纵资产之嫌。
(三)三时点法
从会计处理程序上可以发现,三时点法沿用了或有事项法的思想,所以也继承了或有事项法固有的缺点。运用三时点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时,仅将股票期权的相关信息在备查账中予以披露,使得企业授予的这部分股票期权所涉及的科目和金额无法纳入企业财务报表统一核算并集中反映。另外,在备查账中对股票期权进行登记,使会计表外的会计科目增多,增大了企业承担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