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十条刚性措施的通知》(渝安交办[2012]43号)精神, 2012年2月29日晚7点30分,开县大队到开开公司二楼大会议室参加贯彻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十条刚性措施工作传达会。开县交巡警大队长徐兴东出席,开开公司负责人、工作人员及300余名驾驶员参会,会议由开开公司李忠诚主持。
会上,开开公司安全科科长对公司春运安全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公司当前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开开公司负责人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十条刚性措施,并代表公司表示将进一步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相关条款,强化措施,加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本公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徐兴东大队长在会上对山西晋城“2.2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作了重要讲话。兴东大队长要求:一是公司领导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加强宣传,进一步组织驾驶员、管理人员、售票员认真学习“十条刚性措施”;二是公司要加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三是要进一步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各驾驶员要做到遵章守纪,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要抓好源头管理和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积极落实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务必将安全管理工作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