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问题(2)
2014-07-05 01:10
导读:我国的国有企业,并非单纯的组织,它全面地承担着基层政权组织的责任,不是按照企业的需要来招募职工,而是按照社会的需要来安排就业,职工的生老
我国的国有企业,并非单纯的组织,它全面地承担着基层政权组织的责任,不是按照企业的需要来招募职工,而是按照社会的需要来安排就业,职工的生老病死、子孙后代,全部由企业包下来,责任是无限的。这是中国国有企业特有的无限责任。这种状况在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以后虽然有所改变,但至今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如何从原来的无限责任的企业制度,真正地而不是名义上地转变为有限责任的企业制度,它的意义和它的难度都是非同寻常的。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几年来,这种状况有所改变,企业有了法人财产权,明确了以企业的法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企业的法人财产在名义上同出资人——
的其他财产分开了,这就在债权、关系上,向有限责任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但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远远没有解脱,企业冗员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企业还不得不背着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这反过来又影响着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明确性,使企业不能真正成为承担有限责任的经济组织。正因为责任扯不清,企业的无限责任反倒变成了无责任,企业家反而变成了可以不负责任。企业的无限责任,实际上还是由政府承担着。
为了使企业经营者能够认真负责地搞好企业,就不能不把希望寄予好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上,政府就不得不把注意力放在领导班子的选拔上。这又进一步固化了政企不分。要解决这个问题,根本出路还在于有限责任。因此,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进一步解决有限责任问题。
1.要切实保障企业法人财产权不受侵犯。要进行规范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一方面,政府不能任意干预、调拨和支配,另一方面,企业经营者要有严格、明确的资产保值增值任务,确保企业法人财产充实。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2.推进股权多元化、分散化、法人化。近百年来,在企业产权方面发生的一个明显变化,就是股权多元化、分散化、法人化。这种变化虽然在不同国家表现出来的程度不同,但已经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发展的趋势。许多国家的大公司,都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股东,而且大股东也不是独家。我国国有企业通过法人相互持股,使股权多元化、分散化、法人化,就会比国有独资企业更容易把企业法人财产同出资人——政府的其他财产切开,有助于真正实现有限责任。
作为政府当然要保持社会的稳定,而这种保持社会稳定的责任,又不得不压给国有企业。初看起来这样做可以分散一些负担,实际上这样做的可能更高。企业在人浮于事的状态下运转,勉强凑合,必然效益下降、亏损增加,于是不得不靠贷款过日子,结果造成了呆帐,最终还是要由政府承担。分散负担的结果,担子最终还是落到政府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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