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班斯法案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上)((2)
2015-02-03 01:09
导读:5.3.5 内部控制信息的传递 26 结论: 27 注释: 28 一、序 言 1.1 研究意义 2006年7月15日开始,所有在美国上市的外国企业,必须执行《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
5.3.5 内部控制信息的传递 26
结论: 27
注释: 28 一、序 言
1.1 研究意义
2006年7月15日开始,所有在美国上市的外国企业,必须执行《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这也就意味着从今年(2007年)起,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都要由独立的外部审计师按照“萨班斯法案”要求出具评估报告。而选择在同一天,我国财政部别有深意地发起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发起成立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导委员会”。这些举动被视为中国版“萨班斯法案”即将出台的前兆。 那么在这样一个时点上再往探讨萨班斯法案对中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影响至少有以下两层意义:
1、理论意义: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加大政府对内部控制的推动作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中多项涉及到内部控制的内容,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的内部会计规范才刚开始,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立还有待时日。比较发达的美国内部控制理论,尤其是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对我国内部控制具有一定的启发和鉴戒意义。
2、实务意义:所有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备案的公司,包括在美国注册的上市公司和在外国注册而在美国上市的公司,都必须符合《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的要求。而众多预备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还没有意识到法案对其上市的重大影响,即使是已经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仍有部分不十分清楚法案的具体要求以及如何应对。与此同时,在中国上市的公司也要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来应对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进步企业治理的质量。 1.2 研究范围
本文研究范围是企业的内部控制,文章通过将《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相结合,在分析了萨班斯法案在内部控制方面的内容后,结合我国在完善内部控制方面的改革实践,以及内部控制相关理论的研究后,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提出一些建议。 1.3 写作框架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序言部分主要是内部控制的研究综述与选题动机,目的是阐明研究的理论和实务意义,写作的范围和框架。
主体部分是对萨班斯法案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研究,主要分为三个层面,框架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