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族企业委托-代理机制题目探析(2)
2015-09-08 01:13
导读:(2)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确立相互信任的合作氛围。 企业文化是企业成员共同拥有的核心价值观,当职业经理人与企业拥有共同的价值信仰时,不仅可以
(2)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确立相互信任的合作氛围。
企业文化是企业成员共同拥有的核心价值观,当职业经理人与企业拥有共同的价值信仰时,不仅可以大大降低监视成木,而且可以通过文化的渗透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家族企业应摒弃其“业主权威”价值观,真正将相关权利授予职业经理人,使其潜质和创造力得以发挥,有效地开展工作,避免因企业主的不同意见而改变其正确的经营决策;且企业主需不断地充电以弥补其知识存量的不足,增加委托代理合约知识,设计一份双方满足的均衡合约。另一方面,职业经理人需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代理人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是决定代理本钱和代理风险大小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现实中,一些力图以改革求发展的家族企业,在实施委托-代理的过程中,由于所聘用的职业代理人的职业道德低下,坑害老板“卷款而逃”、“排挤老板”、利用职权之便出卖或带走贸易信息等不道德行为大量存在,大大增加了企业主的代理本钱和代理风险。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引导职业经理人在经营决策时更多地考虑企业的利益,实现双赢。
3.2 建立完善的社会法制体系,创造良好的委托代理法治环境
以完备的法律保护企业所有者的私有财产权,制约代理人侵害家族企业权益的不道德行为。在所有的社会规范气力中,法律是最强有力、最有震慑作用的。但是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还不是很有力,对某些蓄意侵吞家族企业财产的人起不到震慑作用。假如代理人的违法行为不会受到法律制裁或法律惩罚的程度较轻,违法本钱低,收益机会大,那么就无法形成对代理人的有力约束,也就不可能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制度环境。另一方面,应该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家族企业的财产权和收益权,尤其是对家族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以法律的气力制约和规范职业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必重办。如澳大利亚就有法律规定,一个人离开原单位,5年内不能从事同样的工种,否则原单位可以起诉。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综上所述,对委托代理来说,企业的内部与外部因素的改进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企业内部对合约的双边规制与国家对社会信任机制的三方规制相互补充,最大限度地降低职业经理人性德风险的产生,使委托代理制度在企业内部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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