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及其评价研究(2)
2016-08-22 01:16
导读:知识产权价值治理流程包括四个核心环节:知识产权价值创造(资源配置、投资治理与计划预算)、知识产权价值评价(价值衡量与判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知识产权价值治理流程包括四个核心环节:知识产权价值创造(资源配置、投资治理与计划预算)、知识产权价值评价(价值衡量与判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资产治理、资本运营)、知识产权价值分配(回属机制、报酬设计、激励机制)。其中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是知识产权价值治理必不可少的环节。它是基于企业作为判定主体,对知识产权客体为企业所作出贡献进行的判定。这里的判定主要表现为两种类型,一是要作出知识产权是否有价值的判定,即判定哪些知识产权可能会给企业现在或将来的价值增长做出贡献,哪些知识产权已经不能带来价值增加;二是要作出知识产权价值的大小和贡献程度的判定。
(二)知识产权价值评价的分类
从知识产权所处的状态来分,知识产权价值评价分为动态知识产权价值评价和静态知识产权价值评价。动态知识产权价值评价一般是指对营运中的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包括:确定企业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贸易价格;确定知识产权许可证的公道使用费率;确定企业股份制改造、合并、产权变更、合资时知识产权的资本化价值;确定企业破产清偿时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的价值;确定以知识产权设质时的知识产权价值;确定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支持及争议解决中的侵犯经济权利的赔偿金额。静态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是指对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知识产权的评价,包括未使用的知识产权、在研的知识产权等。
(三)知识产权价值评价的目的与意义
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是以实施知识产权价值治理、获取治理需要的信息为终极目的。对动态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是公道确定知识产权转让、投资等价格的基础,对静态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价则是获取治理信息,实施知识产权价值治理,进行知识产权价值战略规划、资源配置及拓展性利用知识产权的要求。其意义在于:(1)猜测知识产权的价值。即猜测经过某种努力可能获得的知识产权价值,它既是知识产权项目决策的重要部分,又是知识产权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2)选择需要的知识产权。即企业根据评价的结果,对若干个客体所具有的价值在满足主体要求的程度进行比较、排序,选择适合需要的知识产权:(3)引导知识产权价值治理的方向。即通过在评价中使用的指标及其权重的选择及评价的终极结果,向被评价者发出引导性信号,使之向着符合价值主体目标的方向发展。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三、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指标体系的组成
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价可以通过设计评价指标来进行。指标的设计要在遵照指标确立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的特点,正确反映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的信息,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客观性、可行性、全面性,使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有章可循。 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指标体系以知识产权价值为评价知识产权的总体指标,从定性与定量两个方面来描述知识产权价值的体系。知识产权价值评价的指标体系主要由两个子系统组成:第一,要素系统。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价要素系统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贸易秘密四个部分。知识产权价值评价的方法可以采用“先单项,后整体”的评价思路。单项知识产权价值评价可以以知识产权价值的组合治理为基础,总体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是进行知识产权价值治理绩效考核的基础。第二,操纵系统。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的具体内容,是对内部要素的描述。知识产权价值评价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结合起来进行,并留意相互问的协调,才能更正确地评价知识产权的价值。(1)定量评价可以采用货币度量和非货币度量两种方法来衡量知识产权可数的方面。非货币量度的定量指标如知识产权的数目、科技成果专利数等,货币度量的定量指标可以通过设计评价模型进行计算。(2)定性评价是将每个评价要素量化为若干个定性评价指标并形成指标体系,把评价对象的表现的某种标准做比较,进行总体的非数目化评价,然后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采用要素加权法进行百分制定量加权,进行评审和比较,做出价值判定的方法。知识产权价值的定性评价可以采取专家经验判定并记名表决的方法,也可以采用定性指标进行知觉判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