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风险分析、控制与转移(2)
2017-03-09 01:00
导读:3、承包商风险控制体制的改进和相应措施 承包商风险控制体制在工程治理中是极为重要的。只有体制题目解决了,才能从根本上使风险发生的几率变为最
3、承包商风险控制体制的改进和相应措施 承包商风险控制体制在工程治理中是极为重要的。只有体制题目解决了,才能从根本上使风险发生的几率变为最小,或者使风险带来的损失变成最少。这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手: (1)企业制度创新和建立风险控制秩序 企业的治理制度和组织形式的公道性是风险控制的基础,工程承包企业必须建立灵活务实的制度形式。一般而言,承包风险的发生除了不可抗力之外,主要原因就是承包企业制度不健全和工作秩序混乱造成的。表现在治理出现盲区,决策得不到执行,权力交叉,工作推诿,责任不明,秩序混乱。因此,有必要在公司的组织形式和治理制度上进行适合本企业的创新,以进步公司的活力;同时,建立明晰和井然的工作秩序,使决策得以顺利、有效地实施。适用的组织形式应以矩阵式项目经理制为主体,设立相应的风险治理部分,但治理跨度和治理层次不宜太多,应与公司发展规模相适应。此外,建立内部风险保护基金,以降低承包商运营风险,进步总体收益。 (2)在组织上建立以风险部分和风险经理为主体的监视机制 参照国外成熟的风险控制经验,在承包商实施营建过程中建立风险部分,并设立风险经理。其作用是对项目的潜伏风险进行分析、控制和监视,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方案,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风险经理直接对承包商负责。另外风险经理的工作可以延展到公司运营的整个过程,既可以延伸到单个项目投标报价前期预备和控制和实施工作,也可以围绕整个公司把握建筑市场脉搏进行阶段性治理。阶段性风险治理是针对项目的前期经营招标、中期实施、后期总结和处理三个阶段,进行的有效控制和根据相应风险决策而实行的动态前瞻式治理。它主要利用风险的“鞭梢效应”对风险的“迁移性”进行反馈式动态规划控制。例如加拿至公共工程部制定的工程分步交付体系(PDS, the Project Deliv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