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信息化题目探讨(2)
2017-06-02 01:11
导读:3. 网络基础建设滞后。银监会分设以来,对银行监管网络建设的定位不确定,是组建自己的网络还是长期依靠人民银行的网络目前还不明确。网络基础不解
3. 网络基础建设滞后。银监会分设以来,对银行监管网络建设的定位不确定,是组建自己的网络还是长期依靠人民银行的网络目前还不明确。网络基础不解决,银行监管信息化将无从谈起。
4. 数据采集规范性差。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数据采集还处于分散状态,基本上是谁使用谁采集。这一方面导致监管职员忙于数据的报送和采集,无法集中精力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另一方面由于监管信息是多头采集,各部分之间没有进行积极而有效的沟通,没有同一的指标体系,使得各系统的数据口径、会计科目、报送时点等不一致,既导致各系统的信息无法共享,也无法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5. 监管方法手段滞后。我国目前正在运行的金融监管信息系同一般都只具有比较简单的分析处理功能,不支持复杂的
数学模型,无法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评测,使得一些潜伏的金融风险无法通过系统及时发现,金融监管仍然停留在依靠监管职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直觉判定的基础上。
6. 系统拓展性不强。美、英、日等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工作从市场准进与退出、日常监管、风险评测,到监管报告的天生和信息表露、监管档案的治理等大多数环节和内容都有集成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辅助。而我国借助计算机信息系统辅助金融监管刚刚起步,我国目前运行的监管系统还很不完善,基本上只是现行手工系统的模拟,大多数系统基本停留在金融监管各个孤立环节和内容的自动化上,很多重要的监管环节和内容还没有相应的系统来支持,每个系统的功能覆盖范围非常有限,且相互之间不能实现信息的共享。
7. 银行科技风险的监管不够。长期以来,我们在进行金融监管时,一直忽视了对金融科技本身可能引起的风险的监管。主要表现在:一是从思想上重视不够;二是没有相应的实施金融科技风险监管的组织治理机构;三是没有相应的资金保障措施;四是技术气力严重不足。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三、银行监管信息化应采取的措施
1. 尽快制订我国银行监管信息化的总体规划。 我国银行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目前亟待解决的题目是制订我国银行融监管信息系统的总体发展规划。应该成立专门的监管信息系统领导机构,组织金融科技部分、各监管专业司局和有关科研院所就监管信息系统的基本业务需求、关键技术需求、系统的框架结构、应该遵循的监管信息化标准、监管数据的采集体系(包括数据采集的内容、方式、方法和途径)、监管信息的治理以及建设监管信息系统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制度、资金等重大题目进行系统、科学的规划,以保证未来各监管分(子)系统之间的有机集成和监管信息的有效共享。 在制订总体规划时,应认真总结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金融监管的实际,并充分考虑国际金融发展趋势可能对未来金融监管所带来的影响,如金融业的混业经营、IT技术在金融业应用所进行的业务创新(如网络银行、网上证券等网络金融系统)以及金融监管的终极有效形式——实时监管等。
2. 尽快建立银行监管网络。网络是银行监管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在正确评估我国金融网络现状的基础上,鉴戒国外的组网模式,尽快建立适应我国银行监管实际的高速、安全和先进的网络框架,在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到网络的兼容性和拓展性,为下一步与各银行网络的互联作预备。
3. 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体系。 完善的数据采集体系是银行监管信息系统的重要基础和主要组成部分,也是进行有效监管的条件条件。应该在分析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的金融治理体制和具体情况,严格规定监管数据采集内容与格式、采集方式与方法、采集渠道,保证监管数据真实性。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4. 加紧对现有单个监管系统的整合。作为银行监管电子化向信息化的过渡,当前要组织气力对现有的单个监管系统进行整合,同一开发平台、同一数据采购、同一业务流程,以发挥这些系统的整体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