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在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中的作用(2)
2017-08-20 06:41
导读:二、外资并购在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中的作用 外资以并购的方式参与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为我国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提供了资金来源,拓宽了融资渠道,改
二、外资并购在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中的作用 外资以并购的方式参与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为我国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提供了资金来源,拓宽了融资渠道,改善了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了国有股“减持”,加速了处置不良金融资产的进程。
1、外资并购我国企业,拓宽了国有企业发展的融资渠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这些企业改造技术、改进产品结构的资金需求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障碍之一是资金不足。由于资金不足,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结构改进以及企业间的重组都无进行,同时,与国有企业改革配套的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也无法进行。 我国现有国企近40万家,国企负债5万多亿元人民币。另外,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要求国有资产从部分产业的退出和对部分产业的集中进进。退出的方式不论采取实物资产出售或股权出售,都需要购买者。而目前国内有资金实力的非国有经济主体数目太少,难以担此重任。据估算,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大致需要资金2 - 2.6万亿元左右。如此巨额资金只从国内筹集,显然力不从心。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国企改革和资产重组是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资金不足严重地制约了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而外资并购我国国有企业,拓宽了国有企业发展的融资渠道,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同时,外商并购国有企业可以使我们将现有存量国有资产置换为资金,起到国有资产存量变现和补充社会保障资金的双重积极作用。 例如,1992年香港中策公司收购福建省泉州市41家国有,注进美元高达2.4亿。继“扫荡”泉州后,中策的并购雄师又开往大连、太原。短短两年,中策斥资33亿人民币,将大陆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国有企业成批改建成35家中外合资公司,每家公司都由中策控股51%以上。因此,积极、公道、有效地利用外资并购来解决国企资产重组中的资金不足,借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无疑是一条值得探讨和实践的途径。
2.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公道,表现在国有股“一股独大”并且不流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的国有股均匀所占比例高达60%左右,从而使得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公道,国有股主体严重缺位,没有起到大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应起到的作用,导致了上市公司“国企化”,以至于公司绩效低下,违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国家正在探索“减持”国有股的途径,以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但没有找到较好的途径。 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外资的参与,为国有股“减持”找到了一条新的途径,有利于改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主体多元化。 以格林科尔进主科龙电器为例,世界三大新型无氟制冷剂供给商格林科尔一次性拿出5.6亿元现金,协议收购了科龙电器20.6%的法人股,从而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此举被市场评论为根治科龙电器“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使所有权和经营权很难分离而导致的大企业病”的“治本之策”。科龙电器的老东家顺德市容桂镇政府出售其股份时目的是很明确的,希看跨国公司格林科尔的进主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体制与国际接轨。因此,外商并购将改变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有助于改善和促进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3.有利于推动我国国有股“减持”,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且不流通的题目 原先的“国有股减持”方案由于争议较大,***暂停,而引起争议的主要题目是:整个市场上资金有限,在短时间内出售部分国有资产,使部分国有股进进流通,会对证券市场形成巨大压力,造成股市低迷、股价下跌,国有资产“变现”所能回收的资金就会相应地减少,从而没有达到借国有股“减持”,既筹集了保障资金,又解决了“一股独大”和国有股流通题目的目的。 因此,国务院于2002年6月23日再次公布暂停通过证券市场实行国有股“减持”。而此次国有股“减持”的暂停,为国有股向非国有单位(尤其是外资)或其他战略投资者协议转让提供了机会,由于国有股需要通过证券市场以外的途径进行。因此,外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国有股成为国有股“减持”切实可行的。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为国有股“减持”既提供了资金来源、补充了社保资金,又实现国有资产的变现;既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一些国有企业若不尽快重组,其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会进一步因赢利率的下降而下跌),又可以使社会保障基金尽快实现充实资本的目的,从而推动国有股“减持”,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且不流通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