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治理:题目、原因与对策(3)
2017-08-25 06:49
导读:3.2 制度方面导致的题目的原因分析 上面的分析表明,制度缺陷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治理行为方面存在题目的更深层次原因,其产生的影响更为深远。由于
3.2 制度方面导致的题目的原因分析
上面的分析表明,制度缺陷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治理行为方面存在题目的更深层次原因,其产生的影响更为深远。由于制度是决定人们相互关系的、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性规则,制度的缺陷会增大人们在知识产权活动中的交易用度,缺少激励人们实施知识产权治理的利益动因。没有法律制度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收益,人们不仅缺少知识产权治理的积极性,相反,还会因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不受处罚而产生仿造、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我国知识产权治理中存在的题目,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制度方面的原因引起的。那么,造成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缺陷的原因是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题目,首先需要对制度的形成进行分析。制度不是自然就有的,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是一个不断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路径要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前者是指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后者是指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在获利机会的诱导下利益各方长期博弈的结果,其变迁是缓慢的,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可由政府直接颁布法令实现。而且,假如诱致性创新是新制度安排的惟一来源的话,那么一个中制度安排的供给将少于社会最优。由于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治理规章制度的形成主要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它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也是我国企业内部知识产权治理规章制度目前仍不健全的原因之一。而企业知识产权治理的外部环境则主要是强制性变迁,依靠政府颁布的法令。然而我国政府过往阶段的任务重心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政府本身的机构改革有些滞后,这造成一方面立法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效率低下,执法不力降低了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作用。我国企业当前正面临着加进WTO带来的激烈国际市场竞争,依靠缓慢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不能适应当前需要,必须通过政府完善知识产权法令,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实现强制性制度变迁。通过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治理行为的强制性变迁。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4 政策建议及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要解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治理中目前存在的题目,首先就是要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治理的相关制度,形成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行为变迁;加大知识产权治理的知识供给;同时,企业自身也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行动。
4.1 政府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上要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政府应加强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了解世界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方面的新进展。从而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制定适应我国经济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执行规范,一方面要加强知识产权行
政治理机构的改革,制定严格的工作规范,进步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职员素质;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治理的制度规范,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规定,企业进出口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企业竞业禁止规定等。第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知识产权本身的专业性很强,使得这方面的执法难度较大,而我国执法职员的水平也有待进步。因此,司法、执法部分应留意加强与技术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的沟通,聘请他们担任专家咨询顾问并协助解决疑难案件。第三,政府可引导和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建设。在初期,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对中介市场加强治理和指导,并逐渐放开,通过行业自律和市场化运作,促进知识产权中介市场的完善。第四,政府应加速我国专利信息的建设,尽早建立开通互联网络向公众提供专利
说明书全文、法律状态查询。选择一些有条件的省市建立远程可视审查会晤系统,方便和加速专利审查。建立多功能的知识产权馆,提供知识产权自动检索、知识咨询,提供专题
培训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