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网络媒体怎样避免“舆论绑架”-新闻传播毕(2)
2013-07-31 01:09
导读:进行自我约束,也包括接受信息时自己保护自己免受不良信息伤害。再次,网络自律不像其他社会普通道德规范那样由社会精英自上而下地制定,它是网络
进行自我约束,也包括接受信息时自己保护自己免受不良信息伤害。再次,网络自律不像其他社会普通道德规范那样由社会精英自上而下地制定,它是网络用户源自内心的道德需要,重在启迪用户自己管理自己的自觉性。此外,网络的匿名性使得没有恪守道德自律的个人淹没在众人之中,因此,靠个人的自觉和唤起每个人的责任心成为维持网络秩序的致胜法宝。
网络信息传播是以人为中心的,网络自律原则的制定也应该以人为本。自由并不是放纵,也不是摒弃所有限制和束缚。网络自律原则和自律公约并不是仅靠几个团体组织、门户网站发起就能实现的,应该发动整个网络社会,让更多普通网络用户参与制定并自觉维护,让人们在心里建起坚固的闸门,将有碍传播秩序的信息牢牢锁住。
2、传统大众媒体职业自律直接关系网络新媒体自律建设。
职业传播者应以身作则。虽说网络空间是一个消解权威去中心化的社会.但是传统媒体“把关人”的影响仍然存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第十三次调查结果显示,网民们经常通过网络浏览新闻信息,传统媒体和职业传播者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依然起着主导作用。如果职业传播者不顾职业操守,不认真核实或是捏造新闻,发布大量色情暴力信息,就会让网络用户感到接受信息的自由受到侵害,使他们依葫芦画瓢,随意发布信息,将道德自律全部抛掷脑后。
因此,传统大众媒体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对自己承担的使命、肩负的责任要有明确、清醒的认识。作为媒体进行监督,既不是给司法机关当对立面,也不能越俎代庖,代替司法机关进行审判,更不能以“同情弱者”和“社会救助”等名义将一些义务和责任强加到某些个体身上。
(科教范文网 lw.AsEac.com编辑整理)
传统大众媒体的报道方式必须着力改进。首先,改“一面提示”为“两面提示”。“在
新闻报道中,只要遇到冲突,遇到矛盾,遇到人们有不同的看法,就一定要倾听双方的意见,报道双方的真实态度和观点,要给冲突、对立的双方以表达自己看法的平等机会。”其次,改“诉诸感情”为“诉诸理性”。媒体在进行报道时,应采取冷静的摆事实、讲道理,运用理性或逻辑的力量来达到说服的目的。这种“两面提示”、“诉诸理性”报道方式会逐步培养受众“真理总在不断辩论中显现”的思维习惯,从而为规避“舆论绑架”提供主体条件。
3、保证社会公权的行使与私权保护之间的平衡,为避免网络舆论绑架提供外在环境。
舆论监督主要涉及两类权利:一类是作为公民
政治权利之表现的表达自由权,可称之为公权;另一类是公民、法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生活方面的权利,可归类为私权。如何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有人提出“新闻舆论监督权保护应是在公权行使与私权保护之间保持合理张力的互致力函数”。所谓“合理张力”,是指舆论监督权与名誉权之间形成并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可混淆公权与私权的界限。在此距离内,可以行使对任何人、事的话语权利.但需出于公心,并且以不损害公私权为限。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不可以将确保公权的行使建立在牺牲私权的基础上,同样,公民也不可以以维护私权为由,阻扰、攻击代表社会意识的正当性公权诉求。社会主体各司其职,才能保障信息传播系统和整个社会大系统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