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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 招投标 问题 对策
一、工程量清单的质量不高。主要表现为工程量不准确、工程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
1、招标时间紧。
2、招标文件编制人的能力欠缺,有待提高。
3、设计文件有疏漏。
4、招标时工程量清单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多,不便于施工中工程量变化或工作内容变化导致的综合单价的调整。工程量清单的质量缺陷直接导致的结果可能是:
1)投标人报价所依据的工程数量不一致,即有的投标人考虑工程量偏差,有的直接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报价。这种结果使得招标投标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条件。
2)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所考虑的工作内容或工程内容不同而使综合单价失去了可比性。
3)因为签定合同时以招标文件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等为主要依据,那么这时依据这样的招标文件及其投标文件签订的合同在执行中会产生很多的纠纷和矛盾,给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障碍。
对策:
1、给招标文件编制予以充裕的时间。目前关于招标文件编制所必需的时间没有统一的规定,相关行政监督机构也无监管的有效依据。为了保证工程量清单的质量,建设单位应当重视起来,给予招标编制人充分的时间。也建议出台相关规定予以规范。
2、严格招标文件编制人的资格。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等有明确从业范围、职责、处罚等规定,但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因此在也就存在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的挂靠现象,也就存在招标文件上的编制人并非其实际编制人的现象,造成招标文件的质量不高的结果。
3、加强图纸的审核工作。
4、监理单位提前介入,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核。
二、投标过程中的围标现象。在招投标过程中,一些没有资质个人或资质较低的单位为了提高中标机会设法挂靠多家资质较高的施工参与投标,并做各份不同或雷同的投标书,以各个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承揽工程任务。对于一个标的,表面上投标主体是不同的施工企业,各份投标书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同,但真正的投标者都是同一个老板。一些竞争力不强或亏损企业迫于生计,难以退出建筑市场,故在一定利益驱动下会选择陪标。以期获得一定利润来支撑企业生存。
对策:
各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有序竞争。要坚决纠正和严厉查处不规范招投标行为,主要纠正和查处以下十一种行为:
1、是擅自发包工程或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
2、是将公开招标变为邀请招标、甚至假招标或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行为。
3、是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
4、是无证或越级超范围承接工程任务的行为。
5、是出借、出租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行为。
6、是不按规定进入市场招标的行为。
7、是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行为。
8、是中介机构不独立公正地依法从事建筑活动、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标底和在招标中弄虚作假行为。
9、是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管理机构不依法行政,不严格执法的行为。
10、是招标监督机构和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非法干涉工程招投标行为。
11、是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发包、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