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小区公共建筑设计研究(2)
2014-01-08 01:05
导读:3居住小区学校建筑设计 居住小区学校建筑由于自身功能的限制而具有某种原型,如班级的存在使其具有单元性,而具有特殊功能的空间,如室内馆、舞蹈
3 居住小区学校建筑设计
居住小区学校建筑由于自身功能的限制而具有某种原型,如班级的存在使其具有单元性,而具有特殊功能的空间,如室内馆、舞蹈房、实验室、天文台。这些又使其整体呈现多样性。一般它们都注意了在空间形态上结合其重复性和多样性两种形态操作语言,创造出既协调统一又别具特色的建筑形态。我们可以把这种决定建筑形态基本框架的功能要素看作是具体建筑形态生成的内部原因。毫无疑问居住小区的外部环境则是形态生成的外部原因。而作这类形态设计的最终目的是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与小区协调统一,并丰富小区的形象。但是协调和丰富形象是一对矛盾,而设计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这一对矛盾的调解。由此我们也得出在小区内设计类公建的两条原则:
3.1 学校应与小区相协调 这种协调反映了一系列关系的平衡。包括学校与住宅的关系,学校与绿地、道路的关系、学校与小区整体形态的关系,总之,学校是否成为小区有机的一部分。这种协调应从两个层面上进行把握:①总平面上,小区的形态与周围的环境是否相协调,还是毫无关系,孤立自存。作为一个整体,学校是否找到应有的位置并成为小区的有机组成部分。学校的存在是否对小区的整体形态作出积极贡献。②微观层面上的协调,包括细部、颜色、尺度、比例的协调。这个层面上的协调更具实际意义,因为它们更直接地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