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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建筑市场信用机制的特征分析及信用秩

2013-06-22 01:01
导读:土木工程论文毕业论文,关于我国建筑市场信用机制的特征分析及信用秩论文模板,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免费提供指导材料: 【论文关键词】建筑市场  信用机制  优化对策 
【论文关键词】建筑市场  信用机制  优化对策 
  【论文摘要】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交换的场所,与一般的经济市场相比,建筑市场具有很强的行业特色。文章针对建筑市场的行业特点,对我国建筑市场信用机制系统进行了特征分析,并针对目前建筑市场信用机制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建筑市场信用机制的系统优化对策。 
  一、引言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已经逐步完善,但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建筑市场信用制度与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信用缺失现象和失信行为时有发生。建筑市场的信用缺失和失信行为,对我国国民经济和投资建设效益造成重大影响,不仅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与风险,败坏了社会风气,更使全社会资源使用效率低下,成为制约生产力发展的“瓶颈”。因此,很有必要分析和研究建筑市场信用机制和信用制度的建设问题,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与制度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二、建筑市场信用机制的特征 
  (一)建筑市场的行业特点 
  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交换的场所,因此,建筑市场的行业特性由建筑产品的生产特点决定。0一般来说,建筑市场在运行中主要呈现出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1)建筑市场的交易与生产交织在一起。建筑市场交易方式的特殊性在于交易过程在产品生产之前开始,业主选择的不是产品,而是产品的生产单位。建筑市场交易过程在合同签订时,建筑产品往往还没有生产出来,较少进行现货交易。这样,就必然存在交易双方的信用问题。(2)建筑产品竣工后,具有不可逆转性,不能退换,也难以返工和重新制作。因此,设计、施工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必须按规定经过检查验收,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这决定了建筑生产中必须推行建设监理和质量监督等特殊的管理方式。(3)由于建筑市场交易与管理的阶段性,因此,必须按严格的建设程序办事。只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经过批准后,才可以进入丁程设计阶段;只有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才以进人施工;只有在竣工验收通过之后,才可以投入使用。(4)建筑市场交易涉及的主体多,相互之问关系复杂,需要签订各类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构成了复杂的合同关系。(5)建筑市场交易履约期长,在履约期间,生产环境、市场环境和政府政策法规可能要发生频繁的、大幅度的变化,有些变化是承发包双方无法预料的,因此其中不确定因素很多。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二)建筑市场的信用机制的特征 
  信用(Credit)是指在得到或提供货物或服务后并不立即而是允诺在将来付给报酬的做法,它是长时间积累的信任和诚信度。建筑市场信用机制是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和各种交易规则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在这个定义里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和各种交易规则的完善程度;二是建筑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状况。其中,建筑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又是建筑市场信用的一个最重要的体现。而建筑市场主体的信用表现为市场主体在建筑市场交易活动中,以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及各种交易行为规范为指导和准绳,遵守诺言,实践成约的状况,它是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的外在表现。南于建筑市场的自身特点,使得其信用机制具有以下特征。 
  1.建筑市场交易种类繁多,交易涉及面广,交易额大,交易与生产交织在一起,生产周期长,可变因素多,合同关系和条款复杂,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市场整体信用具有多层次、多变量、多重反馈的特点。建筑市场整体信用是宏观层面上的信用,它由建筑市场交易涉及的各方主体信用水平构成,并受到社会信用水平的影响;各主体的信用水平由市场中所有同类型交易个体的信用综合而成,各交易个体的信用水平又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建筑市场整体信用既受各主体信用的影响,又影响各主体的信用,且各主体之间又相互影响,构成了多重的复杂反馈回路。 
  2.建筑市场信用链具有“蝴蝶效应”特征。“蝴蝶效应”是美围气象学家洛伦兹(Lorenz)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理论,它说的是“蝴蝶在热带轻轻扇动一下翅膀,遥远的国家就可能造成一场飓风”。“蝴蝶效应”主要反映了混沌系统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长期行为对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建筑市场信用不仅包括业主、承包商的信用,还包括政府部门以及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相互牵扯,只要一方做出失信行为,都会影响到其他主体的利益,甚至导致恶性循环。由于建筑市场的交易与生产交织在一起,交易过程在生产过程之前已经开始,是一种期货交易形式,而且生产周期长,交易数额大,涉及面广,可变因素多,产品形式多样。这些决定了建筑市场信用机制是一个复杂的混沌系统,具有混沌系统的各项特征,因此,输入条件的微小变化,经过系统的不断放大,其未来状态可能会造成极其巨大的差异,这就会产生建筑市场信用的“蝴蝶效应”。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3.建筑市场信息不对称,使市场交易变得十分复杂。建筑市场信用关系是甲乙双方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而不是简单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关系。许多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与建设各方协调不当,管理不力密切相关。然而,由于建筑市场信息不对称,使交易变得十分复杂。业主对承包商真实能力无法在事前知晓,只能通过招标过程中的资格审查、形式考查来了解和评价,导致承包商作表面文章,甚至不惜弄虚作假,如假资质、假业绩、假荣誉等。承包商获得工程后,现场所用的工程材料、施工人员、具体施工方案等,业主不可能全部了解,承包商有可能为了自身利益,忽视甚至降低工程质量。而业主对工程质量是否真正合格只能等到工程验收并投人使用后方可知晓。同样,承包商也不完全了解业主的情况,如工程款能否及时到位,可能发生什么工程变更,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如何等。这种信息不对称不仅存在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总承包商在选择分包商时,也是如此,分包商究竟能否干好分包工程,只有等干完之后才知道。由于承发包双方并不掌握对方完全的、真实的信息,给交易和履约带来很大风险。 
  4.建筑市场信用缺失危害大。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建筑市场中任何一个主体的失信,从某些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业主的拖欠工程款,到承包商的“豆腐渣工程”,再到中介机构的办事不公,都会牵扯到众多方面,引起社会的不良反应,危害极大。建筑市场的信用机制问题不仅影响建筑市场交易秩序,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助长了盲目建设的风气,更滋生了腐败现象,其建筑产品的质量问题更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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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筑市场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现与后果 
  (一)建筑市场信用缺失的表现 
  信用秩序是指在信用关系发生过程中交易行为符合制度、规范的程度,是制度和交易规制的普遍化和规范化的表现形式。建筑市场信用秩序实际上是各种信用关系状态的综合,是市场交易过程中自发秩序和计划秩序协调与整合的结果。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发育不完善,导致信用秩序混乱,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业主的信用问题。业主的失信行为不仅影响了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影响了工程建设项目目标的实现,而且造成了建设领域庞大的债务链的形成。(2)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信用问题。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代理人,行使建筑市场的监管职能。然而,目前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甚至进行地方保护;有一些地方政府急于求成、盲目攀比,滥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其失信行为更引发了建设领域大量的腐败案件,损坏了政府形象。(3)承包商的信用问题。承包商在任务承揽过程中,出现种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和手段,如越级承包、行贿受贿、层层转包等。(4)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问题。中介服务机构违法“委托”、“盖章”、“联合”。某些资质等级较高的设计单位接受设计任务委托后,将设计任务再委托给资质等级较低的设计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而忽视对设计质量的审核与管理。 
  (二)建筑市场信用缺失的严重后果 
  政府信用缺失恶化了建筑市场信用环境,助长了失信行为的泛滥。如果失信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生存环境,必然导致更多的人不讲信用。这种情况发展下去,产生“蝴蝶效应”,最终导致信用链的严重破坏。建筑市场信用环境恶化已经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严重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由于建筑市场涉及面广,因而建筑市场信用缺失势必影响社会风气,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2)信用的缺失削弱了建筑业企业的竞争力,损害了企业的长远利益,危害了市场的有序发展;(3)信用的缺失扰乱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市场化进程;(4)信用的缺失损害我国建筑业的国际形象,不利于提高自身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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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优化的对策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建筑市场透明度建设 
  建设市场失信现象,有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原因,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是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的利益驱动和信息不对称。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重大的历史变革。这个变革过程,给我们带来了蓬勃生机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商品市场交换法则的负面作用容易引发人们见利忘义、道德失范、信用缺失等现象。可以说,市场经济下的逐利原则,是市场行为主体违背诚信原则的强大内在驱动力。而市场信用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更为建设领域大量失信现象提供了条件。市场行为复杂性、多样性,市场范围空前宽阔,谁是信用市场的守信者或失信者,在没有征信机制和公布系统的情况下,其他人很难知道。因此,在市场交易中就很难预防。 
  在这种情况下,对失信行为的监管难度加大。而在此过程中,又有一些管理者不能廉洁自律,或滥用职权,或对失信行为听之任之,不加管理,导致了进一步失信失廉。市场透明度建设的目标是保证市场所需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公正地得到公开。因此,必须以立法的形式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供给渠道畅通,建立高效率的信用信息管理体系(二)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法律法规,优化建筑市场信用的法制环境 
  法律制度属于正式制度的范畴,是靠第三方实施的规范。我国建筑领域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建筑市场信用系统有序发展的基础保障。根据我国建筑市场目前的具体情况,应在国家信用法规的覆盖下,根据行业特点和需要,建立建筑市场的信用管理法规,为规范市场行为、建立良好信用关系和减少信用风险提供法律支持,规范和引导建筑市场信用行为,加大对诚实守信者的法律保护,严厉惩处失信行为。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目前我国已出台多部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都涉及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对各市场主体的行为、义务和权利等内容都做了规定,这些法律在建筑市场信用法规中处于最高层次,是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随着我国建筑领域与国际的接轨,《建筑法》的实施对象也应当包含各领域的施工单位、业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和中介服务机构。相关法律应尽早从法制层面,完善对建筑领域、建筑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除了对上述相关法律规范的完善以外,还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培育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为重点,以突出建筑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体现建筑企业市场诚信为原则,以提高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实力为目标,修订完成有关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市场信用资质标准。同时,加强法律各个环节的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改进建筑企业、执业人员资质管理模式,提高建筑市场进入壁垒 
  目前,我国对建筑企业实行按资质等级划分业务承揽范嗣的管理办法,把企业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几个等级,规定各等级的业务范围,严禁越级承揽业务。这种资质管理方法的初衷本是保证建筑产品质量,然而由于资质评判标准不够全面,未涉及企业的财务能力,从而无法对企业进行客观的评价。同时,在软性指标的设置上不科学,侧重于静态考察,且评定方法过于简单、被动,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因而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实践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建立基于信用评级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新模式,提高建筑市场进入壁垒,可以提高建筑市场主体的失信成本,进而提高建筑市场的信用水平。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的新模式应该遵循代表性、可比性、独立性、可操作性等原则,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采用信用评级的评价结果,作为划分企业在市场中从事经营活动、承揽业务的标准依据。同时,政府应放手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具体业务,把这部分工作交由市场来完成,政府则转而重点着手培育和推动信用服务中介业,通过繁荣信用服务业,使企业信用评级市场化、专业化、高效化。而且在关于基于信用等级的业务范嗣划分方面,政府应该交由市场通过优胜劣汰机制自然形成。这种机制就是从建设项目招投标环节上进行调节,改善目前的招投标办法,在其中引入信用元素,提高信用等级在标中的权重和地位,引导企业重视信用,运用信用,也就实现了通过信对企业优胜劣汰划分业务范同的目的。 
  另外,南于建筑市场的特殊性,建筑市场执业资格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在一个企业的综合素质和实力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对建筑产品的质量和建没项目fj,jl~,利进行也发挥着重大作用。所以,要加强建筑市场执业资格人员的素质建设,从而提高交易继续进行的概率,进而促进长期合作的实现。 
  (四)推进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信用建设,重建建筑市场信州道德规范 
  行业协会在推进信用建设主要作用是协商、协调、评审、仲裁、公证、培训和沟通.特别是发挥其规范建筑行业行为、监督执行行规行约的行业自律作用,努力提高建筑市场主体的组织化程序。具体来说,应参与信用体系的建设,协助政府部门研究制定信用标准,参与信用征信和评价,负责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建立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信息平台;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专题研究,指导有关信用征信和评价机构,研究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标准模型和评价方法;组织有关的交流研讨和业务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努力提高建筑市场信用征信和评价工作的质量等。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因为信用在很大程度上也靠市场主体的信任和诚实的理念来维系,也就是靠信用道德规范来维系的。所以,建筑行业协会在推动现代技术的广泛应用,维权、表彰奖励和承担主管部门一些业务工作的同时,还应该重点发展信用文化。思想教育是实现建设市场诚信目标的重要环节。加强思想教育,巩同信用建设的基础。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是信用建设的关键。建筑行业协会应加强宣传教育,把信用作为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让“诚实守信”与“履约践诺”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健康和积极向上的思想道德规范。为综合治理建筑市场信用系统内、外信用环境、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应该把德洽与法治结合起来,把宣传道德意识、思想价值观融会到执法中,不断推动和促进建筑市场道德建设。 
  五、结语 
  通过分析建筑市场信用机制的本质特征,可以发现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种种表现实质上是信用危机。鉴于建筑市场秩序混乱及信用缺失的严重性与危害,研究解决建筑市场信用机制相关问题刻不容缓。同时,建筑市场信用构成复杂,其信用发生机理和信用保障机制值得深入探讨。如何结合我国同情和行业特点进行研究,是问题的关键。而信用文化、伦理道德等方面的建设,更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随着我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建筑市场信用制度研究内容将更加丰富。建筑市场信崩制度理论与建设方面的研究将有利于加快建筑市场信用制度建设步伐,提高信用制度效率,使我国建筑市场走上一条交易成本低、信息灵敏、激励相容的健康发展之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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