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成人高等教育政策的回顾与反思(2)
2015-02-26 01:09
导读:二、成人高等的政策反思 1.成人 招生政策过于宽松 生源数量决定着成人高等教育的规模,生源质量决定着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
二、成人高等的政策反思
1.成人招生政策过于宽松
生源数量决定着成人高等教育的规模,生源质量决定着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来临,成人高等教育为了保证一定的规模和效益,成人
高考录取
分数线持续走低,而且一般都未划定单科最低线,导致成人高等
教育学生入学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学生基础相对薄弱。现在成人高校录取的学生在原有的知识、思维能力及接受新知识的能力等方面,比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要低得多,使得这些基础薄弱的学生没有能力与既有的高等教育课程对接,必然会影响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
2.培养目标特色的缺失
由于成人高等教育较大程度地依托于普通高教资源,造成成人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往往受到普通高教的影响。1980年8月,教育部在《关于大力发展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学的意见》中规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教育和夜大学,要参照全日制高等学校相关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保证
达到相当于全日制高等学校同类专业的水平。1987年2月,原国家教委在《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中又规定:“本、专科函授
生必须达到高等学校同层次、同类专业毕业生的相应水平。”这样规定的成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失去了“成人”特色,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普通高教的“翻版”。
3.成人高等教育评估政策不完善
原国家教委于1993—1995年期间下发了关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工作的文件,但是,对普通高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的评估所制定的评估体系中,对受评的3大项目中14个要素66个评估点,所用考核标准也深深带有普通高等教育的痕迹,缺乏突出成人高等教育特点的内容。而且,自1995—1997年普遍开展过一次教育评估后,以后再也没有开展过。目前,现在成人高等教育缺乏一个有效的评估和质量监控系统,教学过程缺乏形成性评价和有效的质量监控措施,致使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4.责任追究政策的缺失
成人高等教育政策是一种政策。“公共政策执行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地跟踪评估;对政策执行失败而造成损失的执行者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但是,我国现行的成人高等教育政策中缺乏这种责任追究规定,特别是缺乏“刚性”责任追究政策,这导致各办学单位存在的违规现象得不到及时纠正,使得办学质量得不到保证。
5.成人高等教育法规的不健全
目前,我国成人高等教育的立法,尤其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高权力机关的立法仍处于空白阶段。我国对成人高等教育的,较多的是以性的“决定”、“规定”、“通知”和“意见”等来和推进,但是现行的有关规定,较多的是“政出多门”,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立法现状存在两点不足:一是立法的权威性不够;二是成人高等教育立法滞后,远不能适应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以及发展的需要。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致使成人高等教育在办学过程中缺少了“根本性”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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