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职院校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关系失衡及其(2)
2015-03-20 01:22
导读:三、在全面发展观下重构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和谐关系 《 中长期改革和发展 规划纲要 (2010-2020年)》明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
三、在全面发展观下重构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和谐关系
《
中长期改革和发展
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由此可见,加强素质教育,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不仅是社会发展对高职人才培养的要求,也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也是改革现有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客观需要。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和谐关系的重构拟从以下方面展开。
(一)确立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并列关系
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和谐关系表现在两者之间是一种并列关系。从人才的全面发展出发,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两者之间不是一种“边缘”与“中心”的关系,因为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是高等人才培养的目标,高素质、高技能则是高职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基础课程肩负着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任,专业课程承担着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任,少了哪一方面,都难以实现既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可见,在实现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过程中,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是一种“并列”的关系,它们各自承担着培养学生高素质和高技能的重要任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技术变革的步伐加快,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也在发生变化,单一的专业或职业技能已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和个人全面发展的需要。因此,学生在掌握熟练的专业技能的同时,还必须提高自己的综合职业素质,才能在人生的未来工作中获得可持续性发展,从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大学排名 高等职业教育要将高素质、高技能作为高职人才培养的双重目标,既要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熟练专业技能的高技能人才,又要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高素质人才,从而在科学与人文、功用与理念、专业与基础、知识与人格等方面取得平衡与和谐,成为用人单位所欢迎的、适应社会生存的高职人才[2]。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这样的并列关系正是我们所追求的和谐关系。
(二)确立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互为补充关系
在现有的教学实践中,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并不是一种“无用”与“有用”的关系,只是在以专业课程为中心的背景下,基础课程被人为地边缘化罢了。虽说专业课程在培养高技能人才过程中发挥了其他课程难以发挥的作用,但是,如果在强调专业课程的同时,也给予基础课程在高职人才培养体系中应有的地位,重视发挥素质教育在培养高素质人才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如此两者之间就有可能实现有机结合,互为补充,在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的互为补充关系,在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上表现得较为明显。职业核心能力是指任何职业或行业都需要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且在职业活动中起支配和主导作用的技能。我国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门借鉴国外的成果,并且从我国的实践经验出发,初步确定了我国职业核心能力体系框架:①交流表达;②数字运算;③革新创新;④自我提高;⑤与人合作;⑥解决问题;⑦信息处理;⑧运用。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与以上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都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方面基础课程对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发挥着专业课程难以替代的作用,同时又为专业课程培养学生熟练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能力提供优良的服务;另一方面专业课程对学生熟练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能力的培养,又有赖于基础课程对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好坏。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的这种互为补充的关系,使得两者之间的有机结合成为可能,也使得高职人才的社会适应性和可持续性发展大大提高。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三)确立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促进、深化关系
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和谐关系还表现在两者之间是一种不断促进、深化的关系。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征,客观上要求高职人才的培养必须加强综合性,使学生具有宽厚的基础、较强的能力和良好的素质,在身心方面和专业方面得到均衡发展,具有综合地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要求高职教育的基础课程须从原有的基础性功能转变为提高学生素质、服务学生职业技能形成的服务性功能。即基础课程设置既要考虑高职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需求,还要考虑对高职学生职业能力形成所提供的服务,以体现基础课程对专业课程服务的针对性。
首先,基础课是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基础。就目前高职院校学生的整体情况而言,水平和综合素质都相对较低,表现为表达能力差、思维能力低、分析判断能力不强、缺乏沟通能力和技巧等。而要提高和加强学生的上述能力,单靠专业课程的学习是无法实现的,更多的要依赖公共基础课程的学习才能实现[3]。因此,基础课程对学生基础学习能力培养得好,就会促进学生学习专业课程效果的提高,而专业课程学习效果的提高,反过来又会激发学生继续学好基础课程的积极性。这种不断促进、深化的关系,对促使两者之间良性循环的形成,无疑是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价值的。
其次,公共基础课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健康。因为高职院校并不是单纯的职业
培训班,培养的也不是只有技能而无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的“工具人”,公共基础课对提升学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塑造完善人格和健康心理独特功能,都有利于促进高职人才综合职业素质的提高。因此,基础课程对学生自信、自强、自觉、自主,富有责任心等职业素质的培养,就会使得学生在学习专业课程中摆正自己学习主体的位置,充满自信地、主动灵活地投入专业学习,从而促进学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效果的提高,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提高,同样会进一步加深学生对培养自身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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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一个充满功利、实用的世界里,高等职业教育只有在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中寻找最佳的结合点,在两者之间构建一种和谐关系,改革以往片面强调专业教育、忽略的高职人才培养体系,重视人才的全面发展,努力提高人才的综合职业素质,才有可能有效地解决“过强的功利主义”、“过窄的专业教育”和“过弱的素质教育”等问题,为社会、为地方经济建设输送具有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侯彦明:《试论我国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职业的内在联系》,《职教论坛》2009年1月(中),第55-56页.
[2]季诚钧:《试论大学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关系》,《中国高教研究》2002年3期,第48页.
[3]黄文典:《高职院校公共基础课程体系构建探微》,《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2期,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