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教育中儒学人文精神的化育之道(2)
2016-03-25 01:08
导读:《中庸》曰:“义者,宜也,尊贤为大。”它是针对我而言的适宜、恰当,立足点是我而不是他人。义与我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内在的、密切的关联。董仲
《中庸》曰:“义者,宜也,尊贤为大。”它是针对我而言的适宜、恰当,立足点是我而不是他人。义与我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内在的、密切的关联。董仲舒说:“义者,谓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后可以称义。故言义者,合我与宜以为一言。以此操之,义之为言我也。故曰:有为而得义者,谓之自得。有为而失义者,谓之自失……以此参之,义,我也,明矣!”义与我不可分,义的落实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们主观的情感、意志、、态度的作用。在个人内在超越中,仁义是不可分的,如“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可见,仁是一种最高的精神境界,义则是仁的落实,是仁涉及存在世界后被具体化了的仁的原则规范,义是仁向外在存在过渡时所生发出的精神规范或律令,是人从内在心性领域向实践世界跨越所走的正道、正路。正如董仲舒所强调的“仁在爱人,义在正我”。
3.礼的社会担待。
“礼”是思想学说的一个重要范畴。“礼”作为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其精神主要体现为“仁”、“恭”、“敬”、“让”、“情”等方面,它包含内在精神和外在形式两方面。
其内在精神是相应的各种关系。“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婚姻疏数之交也”。“不知礼,无以立也”这是对人的最起码要求,是一个人道德修为的重要部分。礼起着和谐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秩序的功能。
“礼”的外在形式,包括祭祀、军旅、冠婚、丧葬、朝聘、会盟等方面的礼节仪式。“礼”的精神是调整和规范人们之间的矛盾分歧,加强外在约束,使社会生活能够有序地进行。没有“礼”的约束,社会生活就会失去平衡,就容易发生一些道德失范现象。一个人若只在学习上下功夫而不在礼仪方面加强自身修养,就不能达到完美的人生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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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智的培育。
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由此可知,知识的获取是追求智的过程,是智的培育过程。
儒学的“智”不是纯粹理性的认识运动,也不是一种抽象的知识体系,而是更趋向于本体性的“智”。“智”有理有情,有知有欲,有仁有义,是包容一切的心理原真。曾说:“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戎;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仁、知、信、直、勇、刚是受者应具备的道德品质,智为仁、义、礼之首。求智的过程是求真、求实、求利的过程,也就是获得知识,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它和“仁、义、礼”所指的求真、求善、求美真正整合起来,才更具体真实,不会迷失方向。人文教育在完善个体人格时既要重点强调“智”,又要不失时机、抓住一切时机地进行“仁、义、礼”的渗透,因为智是建立在“仁、义、礼”深厚的底蕴之上渐长而日趋完美的,呈一种“厚积薄发”之势,威力无穷,而仁、义、礼、信是“格物致知”坚厚的基石,使受教育者在“厚乎德行,博乎道术”的过程中追求自身的完善,获得“厚德载物”的人文品格。
5.“与命与仁”的生命超越。
儒家的终极关怀突出表现在“与命与仁”思想上。“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自然宇宙赋予人的生命就是性,人的生命依附于“天”的自然之性就是“道”。人通过“道”修习其身就是人性的教化、社会化、人文化。“天道”与“人性”通过“内外修为”,方达于仁、义、礼、智根于心的“修身”之本。人性的“人文化”和人性的“自然化”是儒道的终极关怀。儒家主张“天人合一”,天与人是息息相通融为一体的,人与自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和谐整体;敬畏自然,也就必须尊重自然所赋予的人性,更要珍惜人的生命。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总之,儒学本身以教化为目的,视教育比其他任何问题都重要,儒学人文精神重个体的生存品位和品质,重道德的教化,重人格理想的追求。儒学人文精神提倡的仁、义、礼、智等价值,在剔除其附着的负面性之后,完全可以提炼、转化、活化其合理因素,渗透到今天的高校教育中去,进而作为正面、积极、健康的力量参与高校教育,治疗现代大学生的某些病症,恢复人的尊严,重建“天、地、人、物、我”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高校儒学人文精神的化育之策 1.启发学生的内在自觉,唤醒学生的内在生命。
首先,注重人的内在生命力的激发。如上所述,儒学教育对人生传统早已有了充分的示范。高校教育应从根本上关注人的生命,始终将生命意识的唤醒、人的生存放在核心地位。这就要求一方面,高校教育应重视学生自身的践行与体验,尽可能地帮助学生丰富人生体验,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课堂说教。另一方面,要充分融合大学生的本性与境遇,深切地关怀和引导大学生的内心,触及存在真实生命感受的大学生,说明和回答人类应该怎样存在,人生应当怎样度过这些人类最重要的问题。
其次,注重教育的人性化。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寻求自己的精神家园,获得追求人性完善的精神动力。在教育过程中要从根本上关注人性,注重人性的陶冶,使大学生的内在素质随教育的发展而提高,强化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培养其创造力,引导大学生反省自身的存在,以使大学生成为一个内心世界丰富、品位高尚的人。
2.引导大学生进行道德践行,追求德性的圆满。
高校道德教育作为学校精神活动中的主导力量,需要为科学知识的教育提供充满张力的基础。从这个意义看,高校教育应立足于德,引导大学生认德、体道,充分挖掘“仁、义、礼、智、信”等传统道德的现实意义,纠正大学生形成的不正确认识,开展“仁、义、礼、智、信”传统道德的教育。应改变高校人与人之间的淡漠关系,调整抑制极端个人主义的发展;调整大学生个人利益与社会、国家利益的关系,以及个体道德行为、人格追求与对物质利益追求之间的矛盾,在义利之间,既反对“见利忘义”,又鼓励大学生追求正当合法的物质利益;提倡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使大学生明智、明理,增强大学生对是非、善恶、美丑的判断能力,进而使高校和谐有序;使大学生有诚信的观念,养成诚信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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