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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理论与实践关系研究的知识向度(1)(2)

2017-08-27 04:00
导读:对知识的辩护只能伴随着知识的生成过程来进行,任何独立于生成过程的辩护都是无效的。如果说知识必须根植于科学的研究实践中,而不是被完全抽象化

对知识的辩护只能伴随着知识的生成过程来进行,任何独立于生成过程的辩护都是无效的。如果说知识必须根植于科学的研究实践中,而不是被完全抽象化于表象理论中,并且理论只能在其使用中得以理解,而不是在它们与世界的静态相符(或不相符)中得以理解,那么,对这样一种知识的辩护就既不可能用形式的论辩来证明,也不可能用先验的方式来一劳永逸地建立起合法性的基础。“地方性知识”并未给知识的构造与辩护框定界限;相反,它为知识的流通、运用和交叉开启了广阔的空间。在地方性意义上,知识的构造与辩护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即它始终是未完成的、有待于完成的或者正在完成中的工作。

既然“知识”具有“地方性”的基质,既然教育理论研究的“普遍主义”受到消解,那么,就有理由追问,教育理论知识于此的“合法性”路向在哪里?在当前的情形下,对教育理论“普遍主义”的“合法化”消解就是教育理论流派的创生。这也正是教育理论通向实践、获得“解放”之路。

二、教育理论与实践主体知识身份的确立及意义

多年来,教育研究者对于教育理论与实践这一关系体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其中较有影响的是“两张皮”与“断裂”的指称。而不管是“两张皮”也好,“断裂”也好,都表明了我国教育理论研究“独白”状况的存在。这种“独白”,构成了教育理论知识状况的“平面景观”。究其根源,“独白”的教育理论是传统认识论的产物,传统认识论遵循主客体二分法,把被研究者对象化、物化。在“独白”的教育理论研究中,把“我一你”关系凸现为“人一物”的关系。在这种研究中,人被物化。而如果把人对象(物)化,势必人为地造成教育领域的两个世界----教育理论者的“世界”与教育生活世界。在此,“独白”的教育理论研究用对理性思想的研究代替了对现实教育生活世界的研究,注重理论的结构与形式,忽略了现实教育生活世界的实际生活内容。在“独白”的教育理论研究中,生活世界变成了一种符号和一种普遍规律的个别表征。教育理论研究者进行的研究没有考虑到教育实践者的感受、知识背景、需要与动机,没有考虑到教育生活世界的“人性化”特征,一切都服从于研究者的意志。在“独白”的教育研究中,教育理论研究者是“我思故我在”,自以为是,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教育理论知识的僵化、凝固,而同时出现的景况是教育实践工作者“我行故我在”。而知识的意义是通过人的对象化活动来确证和实现的,知识作为所知事物在人的意识中的观念存在方式,只有通过人的对象化活动才能体现出来。人的对象化活动对知识意义的确证和实现,关键在于如何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把观念形态的知识转化为物化的知识力量,这是实现和确证知识意义的一个必要环节。知识具有一种基本的在体性,它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是作为“在者”的人与另一更为整全的“在者”建立起一种生存关系。因此,知识的本质是个体或群体参与或分有(Teihaben)整体,无论分有的方式是沉冥式的还是理析式的。对于这一问题的机理,还可以从知识的生产观中找到理据,如有学者认为“知识生产过程的本质,取决于知识生产主体对客体作用的特性,体现了知识生产中主客体关系的性质。”教育理论与实践关系发生的机理在于合理地认定双方主体的知识身份,换句话说,在教育世界中至少存在着两大知识群体----教育理论研究者与教育实践工作者,知识身份是二者发生关系的纽带。而也正是在这一理念的支持下,教育知识才能不断地产生并流动着。

三、当前教育研究的知识图景

几个世纪以来,哲学家与教育家提出并使用过各种各样知识和认识的概念,这些概念导致了多种多样的教育重点和教育实践----显然,我们如何思考知识,确实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我们如何思考教育。知识的概念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教育者如何思维和行动。事实的确如此。如何确定知识的性质,如何对知识做出分类,这些知识论的基本命题及其探索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学家、心理学家对教育理论基本命题的思考,教育理论也正是遵循知识本质观的演变轨迹而不断发展,而由此也带动了不同的教育实践与教育变革。

教育理论、教育实践与知识论的这一关系历史地、逻辑地发生在我们今天的教育研究中。自2004年以来,在我国教育理论界围绕《认真对待轻视知识的教育思潮》一文发生了一场比较大的教育论争。论争的核心在于对教育理论与实践中“知识”问题的理解上。在笔者看来,无论论争的双方如何持之有据,有两点是必须要清楚或有清醒的认识的。一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知识论)的适用度问题。从知识分类来看,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类是在科学地解决了知识的起源与本性等重大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它把知识分为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两大类,这种分类比较准确地提出了知识的类型和特点,而问题在于,主体认识活动过程中的物理、生理、心理活动的具体表现如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缺乏深入的研究,建立在这一认识论基础之上的教育理论自然存在阙如之处。二是教育学者从认知主义心理学的知识观与知识社会学方面的深思。近年来,以认知主义心理学的知识观融合教育理论的研究论著比较多见。在认知心理学知识观的观照下,教育理论研究者形成了以下认识:教育理论应尝试建立以知识分类为基础的新体系;教育理论应研究不同知识的教育设计与教育策略;应以信息加工理论关于知识的分类为基石,探讨不同类型知识掌握的心理机制与教育模式;教育方式应该基于知识类型的不同进行转向。以此构建的教育理论无疑可使教育理论脱离教育实践的“悬置”状况得到有效的缓解。而对知识社会学的省察表明,知识社会学必须以大量的精力处理由对知识性质的看法所引起的认识论问题。

此外,知识社会学的另一个特殊之处在于,当知识成为研究的主题,研究者自身的认识过程也处于审查之列。对教育理论研究的“知识的社会学”之省察意义在于:它告诉我们,教育理论研究是一种社会存在,是一种社会性研究,它拒斥一种“自私”的教育理论研究与“为我”的研究路向,要求教育理论研究路径指向“在”与“他”;教育理论(教育知识)的生成是一种社会性建构活动,它标志着知识生成的地方化与个人化,它本质上拒斥一种普遍主义的、“唯我”的教育知识形态,而这也正是教育理论“知识学”转向的时代要求;教育理论研究应随着其生存的社会基础的变革而发生变化。“在如此普遍发生嬗变的环境下,知识的本质不改变,就无法生存下去,只有将知识转化成批量的资讯信息,才能通过各种新的媒体,使知识成为可操作和运用的资料。甚至可以预言:在知识构成体系内部,任何不能转化输送的事物,都将被淘汰。”

在教育研究领域,对于知识的态度与见解直接关系到教育理论的实践效度,由此,笔者认为,从知识的角度来理解、化解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关系、矛盾,既有历史上的理据,又是合乎逻辑的,因而也是现实的。可以说,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正是“知识”合乎时代要求地作用于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历史时期。

总之,以知识作为元要素来进入教育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内部,既有历史的依据,又有现实的教育背景,因而进行这样的学术思考具有逻辑与现实的合理性。从这一意义上说,与其说知识是解读教育理论与实践关系的时代形式,不如说它是教育理论与实践关系进行自身建构,求得“解放”的内在的、本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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