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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思学习中,学习者则以自身生活经验或自身身心结构为对象,以反身性(内省性)的自我观察、分析、评价、改造、修炼等方式进行学习。在反思学习中,学习者既是学习的主体,又是学习的对象。因此,反思学习在对象上与符号学习、操作学习、交往学习、观察学习均不同,它不以外在的东西为学习对象。当然在后面这些学习类型中,可能同时包含着反思学习的成分,或者说,反思学习依附于这些学习类型而存在。但是,随着学习者生活阅历的丰富及自我意识水平的提高,反思学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对独立地存在。
可见,从学习者在生存和发展中接触的学习对象、领域的不同,可以区分出五种基本的学习类型。按照这种划分,完整的学习应该至少包括五种类型,且这五种学习分别具有相对独立性,彼此不能相互替代。当然,这里所区分的只是五种基本的学习类型,实际存在的学习类型可能不止这五种,并且这五种学习类型之间还可以交叉或同时出现在某一学习场合。比如,在交往学习中,学习者一方面与他人对话、交流,一方面也可以对他人进行观察,并且可能还在进行自我反思;同样,在操作学习中,可能同时伴随有符号学习、观察学习、交往学习的成分;等等。
值得说明的是,本文所谈的“学习类型”与“新课改”以后引起广泛关注的“学习方式”不是同一个问题。学习类型是从学习活动所面临的对象、领域的不同来观察学生学习的范围,它涉及的是“学什么”的问题;学习方式则是从学习主体参与学习活动的方式(是自主参与还是他控参与、是个体单独参与还是与他人一起共同学习),或对信息进行加工的方式(是接受还是探究,是分析式的还是整体感悟的)的不同,来区分学生在某种类型的学习中采取的不同路径、策略,学习方式关注的是“怎么学”的问题。显然,学习方式的分析应基于学习类型分析,因为,“怎么学”是依赖于“学什么”的,学习方式总是在学习具体对象的活动中展开的。同样的学习对象运用不同的学习方式,或者不同的学习对象使用同样的学习方式,所产生的学习与发展的效果都是不同的。我们认为,应该从学习活动的对象与方式两个维度综合理解学习方式的分类,才能全面地把握学习方式的主要类型。 [3]仅仅从自主、合作、探究、接受等几个方面,无法全面地把握学生学习的全貌。如果学生的学习对象仅仅局限在书本知识,无论采取多少种学习方式,都无法真正培养学生的实践精神、合作能力、自我主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等认知以外的素质。因为,这些素质需要在操作学习、交往学习、反思学习等新的学习类型中才能形成。在“新课改”以后的教学中,不少教师往往只是在书本知识的学习中去落实自主、合作、探究这三种学习方式。实际上,在交往学习、操作学习、观察学习、反思学习中,同样可以也应该使用不同的学习方式去展开相应的学习过程。
三、不同对象的学习(类型学习)的发展价值及其局限
之所以强调学习类型的多样化,主要是因为,不同类型的学习在学生的发展中具有不同的功能或价值,同时,每一种类型的学习也存在各自的局限性。造成不同类型学习的发展功能差异的主要原因 [4]有以下几点。首先,在不同类型的学习活动中,学习者所面临的学习对象在形态、结构、功能、属性等方面,存在着重要的差异。比如,操作活动的对象是具体、实际的事物,符号活动的对象是人类所创造的精神文化,交往活动的对象是人,反思学习的对象是学习者自身的经验、生活过程或身心结构。正是因为活动的对象或客体的差异,导致在不同的活动中主体对客体作用的过程,包括所使用的工具、程序、方式和方法不一样。比如,交往运用的是语言符号的工具,所采取的活动方式是对话、交流;操作活动所运用的是各种实物性工具,其活动的方式、技能结构是由实体性动作构成的;符号活动所运用的虽然也是语言符号性的工具,但它所采取的活动方式是内隐的符号性的操作;反思活动虽然运用的也是符号性的工具,但它的活动方式是反身性的自我观察、分析、评价、改造、修炼;等等。
其次,对应于不同的活动,人表征(represent)活动过程的方式是不同的。布鲁纳认为,人们可以用三种方式在头脑中表征对某种事物的经验,即动作性表征、形象性表征和符号性表征。 [5](136)布鲁纳的研究给我们的启示是,人类对事物或行为经验的表征方式不仅仅是符号表征,动作和形象表征也是重要的方式。而且,对于不同事物的掌握,人们所用的表征方式也就不同。在记忆和处理诸如有关地理位置、空间结构、事物形象等信息时,图像性表征具有独特的优势。而符号表征一般适于对事物和行为的普遍特征和抽象性质进行表征。对于有关行为、活动等方面信息的记忆和处理,显然,动作表征是最有效的。正如布鲁纳所说的:“如果你试图训练某人打网球或溜冰,或者教一个孩子学骑自行车,你一定会深切体会到,这类教学过程要用语言或图解方法进行是无能为力的。” [5](103)在动作表征中,不但有有关活动的连续动作形象的信息,还有行动者从施予客体的肌肉力量大小以及客体对人的肢体器官的反作用中所获得的感受、体验等信息。除了上述三种表征方式以外,我们所经历的某些行为或事件,往往会以感受、体验或某种印象的形式留存在我们的头脑之中,而这些东西又不能简单用或完全用符号、形象或动作来描述或表征。
第三,在不同种类的活动中,活动主体所运用的素质或投入的身心力量在内容上是不同的。比如,主体在操作活动中所运用的需要和兴趣、认知内容和方式、技能和能力、情感体验等,在内容上就不同于在交往活动中所运用的需要和兴趣、认知内容和方式、技能和能力、情感体验等。因此,不同的活动所引起的主体素质发展,包括需要和兴趣、技能和能力、情感体验、创造力、审美力等,在内容上是有差异的。
正是由于不同类型学习活动的对象及主体作用于学习对象的过程的差异,导致其在促进学生身心发展中的价值及其局限的具体表现存在重要的区别。
比如,符号学习中的书本知识学习对于学生发展的价值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知识学习是促进人的认知发展的主要途径。其二,知识学习为人在认知以外其他方面的素质发展提供间接经验的指导和借鉴。其三,知识学习是促进学生成为“知识学习的主体”的基本途径。知识学习对于人的素质发展也有明显的局限性,这是过去我们较少注意到的。这种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人的身心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中,知识学习只能完成部分的发展目标,而不能完成全部的发展目标。知识学习过程所能引起的发展主要是与知识学习活动相对应或与符号使用直接关联的素质的发展,如认知素质(尤其是语言智能和数理逻辑智能)和学生作为知识学习的主体的素质的发展,但它并不能完成与操作活动、交往活动等相关联的素质(如动作智能、人格智能)发展的任务。其二,从认知以外的素质发展的全过程来看,知识学习只是一种基础、一个部分、一个环节,而不是发展的全部过程。知识学习是发展的起点和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对于认知以外的素质发展来讲,获得直接经验比掌握间接经验在某种意义上显得更为重要,也更为复杂。一般而言,除了要通过学习知识获得间接经验的指导和借鉴以外,人主要是在操作活动中学会动手操作,在人际交往中学会人际交往。学生不可能仅仅在学习关于动手操作和人际交往的书本知识中,学会动手操作的本领和人际交往的能力。
相比于知识学习、观察学习或交往学习,操作学习对于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1)操作学习对于间接经验学习具有特殊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为间接经验的学习提供感性基础和直接经验。(2)操作学习是学生形成与动手操作活动相关联的素质的主要途径和最终环节。人从事操作活动的兴趣和需要、情感态度、技能和能力、创造力和审美力等素质的发展,既不能完全在符号学习中完成,也不能仅在观察学习或交往学习中实现,而主要是在操作过程中实现的。操作学习对于学生的身心发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1)由于操作学习的现实性、具体性,它只能促进学习者形成与操作活动相对应的素质。操作学习所产生的发展主要是基于个体经验之上的发展,这是一种特殊的发展,它难以产生像通过学习人类经验而形成的普遍发展那样的发展效果。(2)在单纯的操作学习中,主体主要获得的是处理人与物的关系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会自然而然地迁移到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之中。因此,需要将操作学习与交往学习结合起来,才能实现主体处理人与物、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能力的和谐发展。(3)与符号学习等学习类型不同,操作学习在消耗的时间、占用的空间、依赖的物质条件(如工具、场地)等方面要求比较高,因此,如果没有相应的时空或物质条件,操作学习则很难展开。
交往学习对学生身心发展所产生的效应主要包括两大方面,其一是交往对于学生的整个身心素质发展的影响,其二是交往对于学生作为交往主体的身心素质发展的影响。从第一方面来看,交往的发展效应具体表现为:(1)交往构成人的自我意识发展的基础;(2)交往是人的社会性素质(如品德、语言能力、社会性情感(同情心、怜悯心等)、交往技能、理解他人的能力、民主平等意识)形成的主要途径;(3)交往是使人的发展得以丰富的一种渠道。人在与他人(尤其是多个他人)的交往中,会将他人发展的多样性、差异性吸收到自身发展之中,比如吸收他人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从而使自己的内心世界得以丰富、开放、灵活。交往虽然对人的身心发展具有多方面的价值,但它也有局限性,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人在交往中,易产生从众、简单模仿的行为,这会阻碍人的选择性、创造性和个性的发展,这尤其在交往者缺少主体性的情况下最易发生。其次,人在交往中,从他人那里借鉴和吸收的主要有关活动或生活方面的间接经验,不能代替学习者自身通过亲身实践获得的直接经验。
反思学习的主要发展价值在于,它能促进人的自我意识、主体观念和能力的发展,是学生成为自我发展的主体的主要学习形式。按照建构主义的观点,真正的学习是学生作为主体能动建构的过程,也就是说,所有以外在事物(符号、实际事物、人)为对象的学习,要成为真正有效的学习,必须以一定的反思学习为基础。当然,反思学习作为一种内向的学习,如果完全脱离外向学习的支撑而孤立地进行,它就可能成为主观性的、存在个体偏差的学习类型。
鉴于不同类型的学习具有不同的发展价值,同时也存在各自的局限性,在教学实践中,为了促进学生身心素质的全面发展,应努力实现学习类型的多样化,以达到不同类型学习在发展功能上的互补和结合。在具体的教学设计中,应依据教学的目标、内容和学生特点的差异,以及不同类型学习所具有的特定的发展价值,灵活地选择和变换学习活动。
①转引自叶浩生:班杜拉之观察学习理论与实践[M].香港: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1994.39—40。
参考文献:
[1]皮连生.教育心理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49.
[2]潘菽.教育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54.
[3]陈佑清.学习方式的多样化及其选择[J].江西教育科研,2003,(3):20—22.
[4]陈佑清.论活动与发展之间的相关对应性[J].教育研究,2005,(2):78—79.
[5]布鲁纳.布鲁纳教育论著选[M].邵瑞珍,等,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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