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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初探——一个历史的视角(2)

2017-09-20 05:18
导读:制定和实施法律是政府干预职业教育的主要手段。从一定意义上说,国外职业教育的法制化过程,就是一部职业教育的发展史。发达国家经过一百多年的立
 制定和实施法律是政府干预职业教育的主要手段。从一定意义上说,国外职业教育的法制化过程,就是一部职业教育的发展史。发达国家经过一百多年的立法历程,已形成了较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为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每当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时刻,政府都要实施立法。进入20世纪后,尤其是二战以后,各国都相继扩大职业教育的规模,调整学科结构,以适应产业结构的变化。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发达国家职业教育进入调整时期,与此,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立法也进入了完善、充实阶段,使得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调整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这些国家职业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自19世纪以来,英国制定实施的大多是旨在普及义务教育性质的教育立法,虽也有不少涉及职业教育,但至今却没有一部严格意义上的职业教育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英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致使英国职业教育明显落后于美国、德国等国家。

    国外职业教育立法一方面注意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另一方面又注意结合各自所面临的实际状况,进行多方研究探讨,及时稳妥地予以修订。如美国1963年通过了《职业教育法》,后来根据职业教育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该法于1968年、 1972年、1976年先后做过修正。运用立法为职业教育提供资金保障是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立法的主要特点,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以物质作保障的原则。许多国家在职教法中直接规定职业教育经费拨款的问题。立法一般是按照固化的模式进行:设立委员会——写报告书提出建议——政府发布白皮书——通过法案实行法制化。

    四、职业教育面向人民大众是推进教育普及的主要途径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统治阶段垄断教育,东西方国家皆然。在印度的种姓制度下,只有统治者,即婆罗门和刹蒂利两种姓的人,才有权学习《吠陀经》。从事农工商业的吠舍种姓的人和仅高于奴隶的首陀罗种姓的人,都没有学习的权力。美国于1764年宣布建国后,许多州在法令上依然规定黑人不得学习文化知识,违者被治罪,教者被判刑。

    职业教育从产生那天起,就是主要面向工农群众的一个教育类型,因而,形成了欧洲中等教育的“双轨制”。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西欧形成双轨学制教育:一轨是自上而下地发展,以最早的中世纪大学及后来的大学为顶端,向下延伸,产生了大学预科性质的中学。另一轨是自下而上的发展,由小学(及职业学校)、而中学(及职业学校)、并延至今天的短期大学。前一轨是带有等级特权痕迹的学术性现代学校、针对的是少数的贵族子弟,而后一轨则是群众性的教育系统,面向大多数劳动人民子女。为贫苦子弟设立的是教堂学校、主妇学校、贫儿学校等类型的慈善学校。富贵子弟先在家族受教,或入预备学校受教,然后入文法学校或公学接受中等教育,再后升入大学。职业学校主要由面向劳苦大众的慈善学校发展而来。17世纪末,英国出现了以培养与训练雇佣劳动者为目的的“作业学校”、“星期日学校”、“贫民学校”。由于“圈地运动”和“动力革命”,致使贫苦农民及其子女涌进城市,工人也受贫困的折磨。因此,贫苦儿童的教育被作为“济贫”手段而加以实施。“作业学校”就是为贫苦儿童而创办的。在德国,1708年泽母拉(C.Semler)首创“数学、机械实科学校”,招收贫民子弟,让学校利用手工业者的边角余料,掌握产品加工和机械操作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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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教育在推进教育民主使教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有的最基本权利的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战”以后发达国家都着手恢复或重建本国的教育制度,开展了更深更广的教育改革。战后各国领导者纷纷将扩大教育规模和普及中等教育作为主要目标,同时,加强对退伍军人的职业培训,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而单靠升学导向的传统中学是难以实现这个目标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作为中等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中等职业教育伴随着中等教育的发展而发展,同时,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中也逐步成为普及中等教育的重要力量。各发达国家在发展中等教育中,都注意加强职业教育,以满足不同青年的多样化需求。目前,职业教育已成为许多发达国家高中阶段教育的主体。欧盟15个国家中,有11个国家职业教育比例超过高中阶段教育总量的一半。国际经合组织25个成员国中,一半国家职业教育占高中阶段教育的比重平均超过了50%,德国、奥地利、比利时、瑞士等国达到了70%。按我们的统计口径,美国综合中学里的职业教育也接近一半。近年来英国也总结了历史教训,重新确认从14岁开始职业选择的可行性,努力扩展和加强中等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

    五、学习和借鉴是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环节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世界博览会,是各发达国家经济和技术交流的重要场所。世界博览会表面上的友好交流暗含着竞争和较量。1851年英国为了向世界炫耀其本国产品的优越性,在伦敦举办了国际博览会,但结果却适得其反,倒是法国以其技术和设计的先进程度超过英国而告终。对此,英国朝野都感到了严峻的危机。世博会后,英国政府和工商界提高了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并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设立科学与工艺署掌管职业教育,建立皇家技术教育委员会研究对策,制定法律支持职业教育。后来,国际博览会又先后分别在纽约(1853年)、巴黎(1867年)、维也纳(1873年)举办。博览会的召开极大地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每次博览会上都能看到法国、德国、瑞士等国向世界展示出的优秀技术,尤其是俄国提出的技术教育新方案,起到了向世界各国宣传的作用。它通过1870年在彼得堡(Petersburg)召开的博览会向全俄推广,进而又通过在维也纳举办的国际博览会、在费城举办的国际博览会(1876年)、在巴黎举办的国际博览会(1878年)以及在芝加哥举办的哥伦比亚博览会(1893年)向欧美各国传播。俄罗斯法成为兴起美国建立手工业中学运动的直接起因。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学习别国经验固然重要,但必须结合本国实际更新创造。美国最早创办的中等学校,即1635年创办于波士顿的第一所拉丁文法学校,完全是参照英国的模本实施的。学生以升学为主要目标,课程注重古典语。从中等教育看,如果说殖民地时期的拉丁文法学校是英国的舶来品,后来流行的文实学校也是受英国启发而创办的,那么1821年波士顿创办的中学完完全全是美国的土产,它与欧洲以升学为目标的中等学校是颇有区别的。中学自成段落,不再是大学的附庸,这种单一的中学形式,构成了美国单轨学制的主体,它明显有别于欧洲传统的双轨学制。创建于1636年的哈佛学院是美国第一所高等学府,也是一所按照英国的成例组建而成的学校。南北战争以后,美国大学一方面致力于向德国学习,一方面于1862年由国会通过《莫雷尔法案》,创办农工学院,面向工农业实际,培养专业人员,适应了各州发展经济,特别是实现农业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

    日本也是一个勇于和善于借鉴外国教育经验的国家,日本的历史就是一部借鉴和学习外国经验的历史,尤其是近代的日本,更是通过“明治维新”借鉴和学习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职业教育的经验和教训,并努力提高到欧洲列强的水平。近代日本对欧美职业教育的借鉴,大致呈现了一个由“移植与模仿”阶段到“消化与自立”阶段,再到“吸收与创新”阶段的逐渐成熟的过程。但比起美国,日本对他国经验的模仿多于创新。

    六、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不顺是个历史性难题

    在职业教育管理上,教育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矛盾是个世界性难题。

    早在19世纪,普鲁士的技术教育在1820年以前,为内务部的宗教与教育局管辖。1820年政府认为教育当局思想保守,没有进行改革,遂决定将技术教育和工业学校交由商工局领导。博依特担任商工局局长期间,在25个行政区内各建一所工业学校,并在这类学校之上设立中央工业学校,以形成工业学校。1872年法国巴黎创办了迪德尔学校,使徒工训练学校制度化。1878年巴黎博览会后,政府深感职业教育落后,于1880年制定了促进职业学校发展的法律。这些学校为教育部和农商部共同管辖,既能得到国家教育部预算之内的补助金,又能得到农商部的补助金。19世纪70年代末,围绕预算,两部之间产生了深刻的矛盾。矛盾集中于培养未来工人的实际技能,还是培养学生的智能,使之成为职业生涯的基础,两部存在明显的差别。1920年又将职业学校移交教育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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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直到20世纪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在管理体制上变来变去的情况比较普遍。1950年起,民主德国职业教育的领导权从国民教育部分离到经济部门。领导体制的改革,导致职业教育片面服从企业的经济目的。1954年职业教育的主管权转给了劳动与职业训练部,此后,职业教育服从企业目的的倾向进一步发展,短期的职业数目显著增多,一般都在6至18个月之间。短期的职业训练,缺少基础训练和职业学校里的理论教学,职业理论知识是在职业实践教学期间附带介绍的。1957年后,职业教育的主管权重新归属国民教育部,10年制综合技术中学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目标得以实现。

    与许多国家一样,英国教育部和就业部在职业教育管理职能上相互交叉、互相制约,存在许多矛盾。1986年,由就业部领导的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成立。政府明文规定,职业资格证书与普通教育文凭等值、互通,这无疑侵犯了教育部的利益。由于两部对职业培训和资格证书及其授予权的争夺,使这一重要举措难以付诸实施。1995年6月,英国政府宣布,将教育部和就业部合并,成立教育与就业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Employment)。原就业部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企业教育职能被划转到新的教育部与就业部。其他职能分别划归相关部门。2001年6月大选结束后,教育与就业部又更名为教育与技能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kills),基本职能不变。两部合并后,1997年原教育部所属的学校课程及评估委员会与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合并,争夺战也由此而告终。目前,世界上公认英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最成功、最有特色,这主要得益于体制上的保证。

    七、职业教育在争论和歧视中曲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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