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职会计专业“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思考(2)
2017-10-19 01:06
导读:三、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 1.结合高职院校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具体的专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原国
三、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
1.结合高职院校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具体的专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原国
家教委1998年制定的《面向21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中首次明确提出“双师型”教师的概念。所谓“双师型”教师,是指既能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又能指导专业实践教学,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关键是要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所承担的实践性教学任务。所以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必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按照高等教育法规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二是能够独立完成所承担的实践性教学任务。至于是否必须取得与其所授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是否必须具备与其所授专业相关的职业工作经历以及是否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可以结合高职院校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2.以高职院校专业教师为主要培养对象,按先急后缓、按需培养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培养规划,对专业教师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把“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落到实处
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虽然任务重、难度大,但是却不能盲目进行,更不能流于形式。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应该建立在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师队伍结构的认真分析基础之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培养规划,有计划地对专业教师进行培养,把“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落到实处。比如对高职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分析,确定会计核算、出纳、税务处理等岗位为高职会计专业毕业生的主要
就业岗位,这些岗位所应当具备的实践动手能力就是高职会计专业实践性教学的主要内容。然后应当对本专业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状况和专业教师实践动手能力进行分析,检查专业教师是否具备胜任上述职业岗位的职业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是否能承担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如果不能胜任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即使其持有会计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实际工作经历,也不能认定其为“双师型”教师,而应当将其作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对象。比如通过分析发现,高职会计专业税法教师应当具备纳税申报和税务筹划的能力,如果本专业所有教师都不具备这些能力,就应当制订计划,把相应教师送到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培养。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3.拓宽进人途径,加快对在生产管理一线工作的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职业技能的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优秀人才的引进
目前高职院校人才引进主要是通过高校毕业生
招聘,这种方式既可以迅速提升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学历层次,而且人事关系办理相对简单,但是现在高职院校最急需的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动手能力的能承担实践性教学任务的教师。这种类型的专业技术人才基本都工作在生产和管理一线。对于这些人才的引进,人事关系办理相对复杂,但这却是改善“双师型”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双师型”教师职业素质,保障实践性教学质量的捷径。笔者认为,高职院校人事部门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在生产和管理一线工作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动手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对于引进的教师,应该要求他们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对于理论知识欠缺的教师还应该要求他们到相关高校进修学习以提高理论水平。
4.以校外实训基地为主要对象考察和聘用兼职教师,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双师型”兼职教师队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注意吸收企业优秀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到职业学校任教,加快建设兼有教师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笔者认为可以把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以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建设结合起来。首先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建设2—3个校外实训基地,然后通过沟通和了解,聘请校外实训基地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邀请其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建设与改革和实践性教学体系的构建。在彼此深入了解的基础上,聘请具备教师素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从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双师型”兼职教师队伍。另外,对于兼职教师的聘请不能盲目,应该建立在对本院专业教师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对于本专业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如果没有专业教师可以胜任的,一定要聘请兼职教师来承担;如果有些实践性教学任务本专业教师虽然可以完成,但是由兼职教师来完成效果可能更好,也应该考虑聘请兼职教师来承担。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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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林辉山 施复兴 朱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