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学教科书之供给机制探讨(1)(3)
2017-11-08 03:44
导读:另外, 从本质上讲, 教育的产出中既有私人收益又有社会收益,而其社会收益是国家和政府在儿童教育中如此强势介入的另一个根本原因。如哈耶克所说:
另外, 从本质上讲, 教育的产出中既有私人收益又有社会收益,而其社会收益是国家和政府在儿童教育中如此强势介入的另一个根本原因。如哈耶克所说: “在当代社会,主张义务教育要达到一定的最低标准,有两个方面的理由,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人们普遍认为, 如果我们的同胞与我们分享一定的基础知识和信念,那么我们大家都将面临较少的风险,同时也将从我们的同胞那里获得较多的益处。另一方面, 需进一步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在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中,如果有一部分为文盲,那么民主就不可能有效地运行,除非这种民主制度在一极小的区域内推行……普通教育并非只是一个——甚至有可能并不主要是一个——传播知识的问题。”⑻ 哈耶克的观点是这种培养共同的、为大多数同胞认同的价值标准甚至是教育的最重要的产出。但这种教育功能, 必须应付人们纷繁复杂的、充满个性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带来的挑战。面对这种情况,没有公式指导我们如何掌握分寸,适可而止。 (二)教育过程是累积性的;其成效的达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具有滞后性。导致的后果之一是测量活动后果的困难。而这又和教育经济学中教育生产函数的基本发现有关。几乎所有相关的实证分析都指向一个观点:影响以常规分数来衡量的教育产出的最重要的投入因素是儿童自身的智力和知识水平及其家庭因素。当这些因素主导了教育结果时,其他的教育投入,尤其是学校和社会方面的各种投入——教师,课程,包括教科书——的影响就难以突显。 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所以风险和剩余很高。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谁来承担这种风险和为这种风险决策?毫无疑问,孩子是首要的风险承担者,因此是这里的剩余所有权的拥有者。但是,他们的控制权却被剥离到最低的限度。国家的利益也可以说和教育的成功息息相关;但国家却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利益由那些政府代理人来表述和维护;而由于行政机构的特性,这些代理人在多大程度上需要用个人的利益来承担其决策风险,却是不易确定的事。这样就产生了这种风险承担和风险决策的不相对应。 义务教育的具体实施还有赖于一个庞大的国家机器,也就是一个庞大的国
家教育体系,这个体系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委托代理链。就教学来说,在这个体系里,高层次的政府制定方针和决策,具体的责任归于地方政府,而最基层的教师和校长是义务教育实施的终极代理人。就教科书,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政策是由中央政府制定的,但具体编写和审定教科书的是他们的低层次代理人,如教育出版社的教科书编辑,如教材审定委员会。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同样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代理人“逃避”,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的利益不一致的问题。3.研究的过程与方法 本研究以农村教育为研究重点,以案例分析为主要研究方法。我们选择了四个省(区)进行实地考察,包括:江苏,湖北,广西和甘肃。在每个省中,再确定一至两个县(市)来进行社区和基层管理部门的调查。该样本县(市)主要由调查的实际条件而定,如需访谈的机构和人员是否愿意参与,信息的可得性等。由于这样的抽样方法,研究发现的普遍性尚需进一步的探讨。 由于教科书问题牵涉面多,调查面因而也较广。本研究具有极强的初创和开拓性质,即将了解基本的事实为首要目的。 实地调查时间基本上是在2001年6月至2002年4月之间。需要指出的是,过去一年中中央颁布了数个与教科书价格有关的政策,因此这方面的情况一直处于变化之中,而我们的研究只是一个特定的时点的刻画。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虽然大多数的研究问题得到了答案,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对相当多的问题,尤其是涉关出版发行行业的问题,我们的研究结论仍然是初探性质的。另外,由于案例分析方法的特性,所得到的发现有可能是个别或区域性现象。虽然我们尽了最大努力搜寻第二手资料,以将发现的推而广之的潜在性进行探讨,但仍必须提醒读者警惕本研究发现的局限性。第二章 教科书之价格及高额利润1.关于教科书价格及其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影响 在四个省(区)的调查和分析得到的一致发现是,大多数的家长和教师认为教科书价格过高,并对贫困地区学生及其家长造成了较重的负担,从而影响了贫困地区的入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