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回顾与展望(1)(2)
2017-12-14 01:59
导读:(三)办学规模快速扩张阶段 1999年1月,为了逐步把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入学考试和文凭发放等方面的责权放给省级人民政府和学校,便于省级人民政
(三)办学规模快速扩张阶段
1999年1月,为了逐步把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入学考试和文凭发放等方面的责权放给省级人民政府和学校,便于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对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的现有资源进行统筹,教育部提出:毕业生不包分配,不再使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就业派遣报到证》,国家不再统一印制毕业证书内芯,以学生缴费为主(简称“三不一高”)[1]的政策。此项改革的目的是改变传统的专科人才培养模式,加快专科教育向高等职业教育转变的步伐。“三不一高”政策是我国高职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的重要标志。
2000年1月,为大力推进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加强学校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管理,教育部提出了我国高职高专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工作重点和工作思路[2],它成为此后我国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02年7月,第四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并逐步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要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这次职教会议与其后颁发的配套文件,构成了新世纪初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基本政策思路和总体改革方向。会后,教育部指导各高职院校从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专业试点、实训基地、产学研结合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2004年2月,教育部部长周济在第三次全国高职高专教育产学研结合经验交流会上,概括了高职教育界对高职教育形成的共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
从1999年到2006年,我国高职教育的规模得到迅速扩大,已经占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到2006年底,独立设置的高职学校数量为1147所;高职院校招生人数为293万人,超过了普通本科招生人数;在校生人数为796万人,接近普通本科在校生人数。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在办学原则上,我国高职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机制、多种模式。这一举措整合了我国现有的高等教育资源,有利于高职教育快速发展。现阶段,我国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有:短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二级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等六类院校。
(四)示范院校建设
1995年12月,原国家教委为推动职业大学的改革与发展,首次开展了示范性职业大学建设工作。2000年9月和 2001年6月,教育部先后启动了国家首批15所和第二批16所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推动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建设和发展。2005年10月,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要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国务院提出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建设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计划[3]。2006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为贯彻落实该文件的精神,开始共同组织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支持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2006年12月和2007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先后评选出了首批28所和第二批42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这些学校的示范性建设带动和影响了全国高等职业院校的改革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五)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01年6月,教育部首次对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教学工作优秀学校进行了试点评估。这次试评旨在逐步在全国树立一批高职高专教育的先进典型,运用典型的样板作用,进一步推动高职高专教育的发展。为了加强对高职教育的质量监控工作,教育部决定,从2003年开始,在高等学校中建立5年一轮的高校教学工作评估制度[4],2004年至2008年为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第一个周期。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进行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极大地促进了高职院校的发展。评估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学校,为适时地推广它们的经验,提升它们的办学水平,在全国范围内起示范作用,2005年6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和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两所院校进行了全国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遴选工作试点。这次遴选对这两所学校的建设过程、建设结果和办学水平进行了阶段性评估,为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全国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评估方案》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示范性评估和建设准备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