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职教育“职业属性”认识的反思与批判(1)(2)
2017-12-27 04:56
导读:可见,区别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关键不在于“职业性”,也不在于层次的高低,而在于“实践性”、“技术性”或“应用性”的程度。“职业属
可见,区别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关键不在于“职业性”,也不在于层次的高低,而在于“实践性”、“技术性”或“应用性”的程度。“职业属性”不是高等职业教育特有的属性,高等职业教育虽然具备了职业属性,但其质的规定性应是“高等技术教育”,它与其他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只在于培养人才的类型不同,即职业类型的差异。因此,不应该从主观上将这种人才的类型分成不同的等级 (如“蓝领”、“灰领”、“白领”之说,或“技术员”、“技工”、“工程师”之说)。原因是:其一,从微观上看,人才的类型和层次应该是个体个性化选择的结果,是个体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其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的结构是在人才大市场的流动中形成的,是主观选择与客观规律的结合;其三,在终身学习社会的大背景下,人才的类型和层次是动态发展的,主要依据其学习和努力的程度而定。
二、高等职业教育层次与类型定位中的主体局限性及政府的角色
层次的定位,应该是微观理念与宏观调控的结合,关键是宏观调控。从微观上讲,学校要求升格,是对自身发展理想的一种追求,也是学校力求提高发展水平的一种良好愿望,但其自身定位存在着主体的局限性。从客观上讲,学校升格不应该是行政手段所能控制的,而是依据学校自身发展水平而定。但是,学校升格又是政府主观控制的结果。政府如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禁止某个专科学校升级为本科学校,实质上是压制其发展,这是一种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宏观调控的关键应该是在法制前提下的规范问题,而不是由政府主观意志决定让哪个学校升本科、哪个学校不能升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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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集团化发展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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